何为银团贷款?其组织形式如何?为什么国际贷款多为银团贷款形式
一、何为银团贷款?其组织形式如何?为什么国际贷款多为银团贷款形式
银团贷款是指由两位或以上贷款人按相同的贷款条件、以不同的分工,共同向一位或以上借款人提供贷款,并签署同一贷款协议的贷款业务。通常会选定一家银行作为代理行代表银团成员负责管理贷款事宜。
银团贷款主要由安排行、牵头行、经理行、参加行、代理行、协调行等成员共同组成,各个成员按照合同约定或各自的放款比例履行职责、享受权益和承担风险。银团成员行主要分三个层次:一是安排行(牵头行);二是经理行;三是参加行。
1.安排行是指一家或一组接受客户委托筹组银团并安排贷款分销的银行,是银团贷款的组织者和安排者。通常安排行亦会包销整笔银团贷款。
2.牵头行是指包销银团贷款份额较大的银行,在经理团成员中居于最高位置。通常牵头行即是安排行。
3.经理行是指在金额较大、参加行众多的银团贷款中,由牵头行根据各家银行所承诺的贷款金额和级别给予的地位,是银团组团阶段承担组团任务的银行。各经理行组成银团贷款的经理团,主要负责组织评审贷款项目和组团的可行性,与牵头行讨论贷款文件,直至贷款合同签署等工作。
4.参加行是指接受安排行邀请参加贷款银团,并按照协商确定的份额提供贷款的银行。与经理团成员的区别是:认购相对较少的贷款份额,不承担任何包销责任与其他实质性筹组工作。
5.代理行是指在贷款期内,由银团成员推选及借款人同意下选定其中一家银行作为代理行。在贷款协议签订后,代理行按照贷款协议内所列条款代表银团成员办事,负责提款、还本付息、贷后管理等贷款管理事宜,负责借款人和银团成员之间的信息沟通,并处理违约事件等。
6.协调行是指在牵头行中挑选出的照看整个银团贷款并承担某些银团筹组任务的银行。
7.顾问行是指在银团贷款中,面对许多银行的报价和贷款条件,为正确做出借款决策,借款人可以指定一家银行担任顾问行,向借款人提供有偿的财务咨询服务,以保证全部借款工作的顺利进行。
适用客户
1.借款人有长期、大额资金的贷款需求。
2.借款人在业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其经营能力、资金实力、技术实力为大多数银行所认可。
二、何为银团贷款?其组织形式如何?为什么国际贷款多为银团...
银团贷款肯定也是贷款的一种。普通的贷款就是企业向银行贷个几百万几千万的,如果是大企业大项目可能就会贷款几个亿。但是很多跨国企业,或者是某个国家的政府,需要的资金量都非常大,几十亿上百亿的,一家银行可能没有这个实力,就算有也不敢借,万一这么多钱都借给这个企业了,一不小心还不了,这家银行就惨了。所以在面对这种大型贷款的时候,一般都是很多家银行联合起来向这家企业贷款,这样一方面可以提供一家银行所提供不了的大额贷款,另一方面又可以分散风险,而这些银行的组合就叫做银团,这种贷款就是银团贷款。一般而言,跨过贷款中较多使用这种形式的贷款。
三、什么是银团贷款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银团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银团贷款又称为辛迪加贷款(Syndicated Loan),是由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一家或数家银行牵头,多家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参加而组成的银行集团(Banking Group)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资的贷款方式。国际银团是由不同国家的多家银行组成的银行集团。
产品服务对象为有巨额资金需求的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会计科目中所涉及的"银团贷款",编号1324
本科目核算银行作为银团贷款牵头行、参与行按银团贷款协议约定的份额发放的贷款。
银团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银行发放贷款时,按其承担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单位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二)期末,按规定计算确认贷款利息时,牵头行按其在银团贷款利息中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对银团贷款利息中属于参与行享有的部分,牵头行应在表外进行登记。参与行应按其在银团贷款利息中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
牵头行实际收到银团贷款利息时,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单位存款”等科目,按其享有的份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牵头行将贷款利息划给参与行时,牵头行按划转的利息,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同业存款”等科目;参与行按收到的利息,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贷记“应收利息”。
(三)期末,应对银团贷款进行全面检查,并合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对于不能收回的银团贷款应查明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作为呆账损失的,应冲销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贷款损失准备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四)到期收回本息时,牵头行或参与行按收回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单位存款”等科目,按收到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利息,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参与行的贷款本息由牵头行代收的,牵头行应于收到属于参与行的贷款本息时,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单位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牵头行将贷款本息划给参与行时,牵头行按划转的本息,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参与行按收到的本息,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单位存款”等科目,按收到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利息,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本科目应按借款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银行作为牵头行或参与行发放的贷款余额。
四、国际信用有哪些内容?
★国际信用是指一切跨国的借贷活动. ★国际信用的主要形式包括: ▲出口信贷(买方信贷和买方信贷)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独立贷款和银团贷款) ▲政府贷款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国际资本市场融资 ▲国际租赁(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