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047(002047股票)
投资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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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为真实反映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0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规范运作指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计提2020年度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4,556.7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注: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项应收款项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具体坏账政策如下:
1、应收账款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3、应收票据
公司应收票据主要分为两类: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针对银行承兑汇票,预期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很小,不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针对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政策。
4、根据以上规定,公司 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如下: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方法及计量方法同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
2、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1)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文安设计”)商誉减值情况
公司于2015年向高文安先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高文安设计60.00%的股权,根据深圳市中企华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深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15号)显示高文安设计100%股权在2015年3月31日的评估值为41,857.67万元,同时基于高文安设计的利润预期及业绩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高文安设计2015年度预计净利润4,000万元的9.8倍(即39,200.00万元),作为高文安设计的整体估值,确定高文安设计6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3,520.00万元。并购日高文安设计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913.86万元。因此将合并对价和高文安设计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从而形成收购高文安设计的初始商誉20,606.14万元。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每年末对高文安设计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截至2019年末,已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4,221.80万元。
2020年度高文安设计的经营业绩并未出现明显改善,公司判断高文安设计存在减值迹象。2020年末公司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高文安设计作为单项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情况专门进行测试,并出具了“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01-385号”的《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项目涉及的高文安设计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商誉减值测试内容如下:
1)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参数
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预算毛利率,并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为折现率。上述假设用以分析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
2)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公司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预测出高文安设计未来5年的收入成本结构,预测出毛利率、税金及附加、营运资金、资本性支出等,最终预测出各年的自由现金流,并在此基础上对各年的自由现金流按对应的折现率进行折现最终确定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本次计提减值前,高文安设计商誉账面原值20,606.14万元,已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4,221.80万元,高文安设计商誉账面价值6,384.34万元。高文安设计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1,575.79万元,包含完全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35,919.36万元,评估价值为5,298.81万元,最终测算2020年应对高文安设计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150.53万元,公司实际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150.53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对高文安设计已累计计提18,372.33万元减值准备,占其原值的89.16%,高文安设计剩余商誉账面价值为2,233.81万元。
(2)QBJC国际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柬埔寨宝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收购了QBJC国际有限公司51%股权,支付对价45.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15.32万元)。公司采用历史成本法来确认被投资单位合并日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9.89万元,从而形成收购QBJC国际有限公司时的初始商誉价值295.43万元。
由于QBJC国际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并未达到预期,亦未对公司海外工程产生预期的协同效应,公司判断QBJC相关商誉已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拟对QBJC国际有限公司形成的295.43万元商誉进行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惠州宝鹰宅配家居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情况
2013年11月,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神工木制品有限公司收购惠州年轮装饰制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惠州宝鹰宅配家居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2013年11月11日执行完毕。支付对价300万元,公司采用历史成本法来确认被投资单位合并日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93.30万元,从而形成收购惠州宝鹰宅配家居有限公司时的初始商誉价值6.70万元。
根据目前已掌握到的有关惠州宅配实际情况显示,惠州宅配2019年及2020年出现连续亏损,对此公司判断惠州宅配相关商誉已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拟对惠州宅配形成的6.70万元商誉进行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4,556.75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21,409.89万元,减少2020年末总资产和所有者权益21,409.89万元,对公司2020年度的现金流量没有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审议程序规范合法。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0年度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控股平台型上市公司,主要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开展各类业务,公司以弘扬工匠精神、打造精品工程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大型企业、高档酒店、政府机构、跨国公司、大型房地产项目等客户提供包括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综合解决方案、承建管理在内的综合一体化全流程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下属经营主体的主要业务范围涵盖:装饰装修工程、幕墙钢结构工程、建筑总承包、集成智能化工程、建筑消防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安防技术工程、医疗设备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展览展会工程等。承接的项目包括机场、高端酒店、轨道交通、医院、剧院、学校、体育场馆、高档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建筑和住宅精装修、建筑幕墙等多种业态项目类型。
随着建筑装饰行业以及市场需求对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公司已增加包括智能系统工程、智慧城市项目、智慧建筑及装配式装修等以智能智造为核心的业务范围。未来公司将会进一步推动智能化、装配化、BIM、3D等为主的科技创新技术在建筑装饰领域的应用,加快公司业务向战略纵深方向延伸和发展。
(2)主要产品类型及分布
公司坚持纵深发展综合建筑装饰业务的战略定位,致力于做大主业规模、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已形成交通枢纽工程、公共文化工程、高端酒店工程、幕墙门窗工程、医院学校工程、办公综合体、商业综合体、集成智能化工程和体育场馆工程九大产品覆盖的体系。近年来公司通过在国内外工程市场上的稳步经营与发展,已成为具有项目融资、设计、采购、施工、投资运营等全方位系统集成能力的综合性国际工程企业。
(二)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概况
(1)行业主要特点
公司所处的建筑装饰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建筑居住环境、优化建筑物外观和品质、完善建筑物物理性能和使用功能的一个行业类别,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不同可进一步细分为建筑幕墙、公共建筑装饰和住宅装饰装修三大类。建筑装饰行业不是一次性的投入和消费(服务),它具有重复循环实施的行业属性,与土木建筑业、设备安装业等一次性完成的工程业务不同,每个建筑物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都需要进行多次装饰装修和维护保养。因此,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具有乘数效应和市场需求可持续性的特点。
(2)行业发展阶段
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与人口城市化进程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我国建筑装饰行业经历了起步期(1978-1988年)、震荡期(1989-1993年)、稳步发展期(1994-2004年)和快速发展期(2005年至今)。近年来受国际大型活动的带动、我国城镇化及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的影响,包括公共建筑装饰行业及住宅在内的建筑装饰行业保持了稳步增长,同时国家不断推进的对外开放政策也为建筑装饰行业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和发展海外业务提供了强劲的动力。
2020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18,907亿元,同比增长2.9%;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5%,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不含电力)同比增长3.41%,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0.3%。中国建筑装饰市场逐步成熟,行业凭借自身优势不断提升综合实力、谋求新发展,未来发展前景仍然广阔。
(3)行业发展趋势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许多产业赖以发展的基础性行业,其中建筑装饰行业是建筑业的一个重要子行业。近年来,国家不断提出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每一项重大决策的实施落地都将会进一步推动区域内基础设施的建设,为综合性装饰企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一是国家战略拓展新空间,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协同发展,雄安新区、海南自贸区(港)等加速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规划落地,一批综合性一体化交通枢纽陆续启动建设,多式联运加快推进;二是传统基建领域及新型基建领域发展空间增大,国家战略通道建设、城市群内连接线、生态环保、智慧城市迎来更多发展机遇;三是中央发布“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推进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明确未来建筑行业装配式、绿色低碳、信息化、新型工业化大方向,深入推进建筑领域低碳转型,利于推动装配式装修和BIPV行业快速发展。
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后,2020年第一季度国内建筑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7.5%,但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2020年前三季度国内建筑业增加值累计同比增长2.0%,与同期国内GDP相比,国内建筑业受疫情冲击虽大,但是复苏却更为强劲,市场规模平稳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1)政策持续推进,“新基建”赛道景气度长期持续
自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发展“新基建”后,以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为代表的“科技新基建”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202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各部委多次强调加快5G等“新基建”建设,受益政策推动及新一轮科技周期,“新基建”已迎来景气度加速上行期。
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达6,100亿元,将大力推进“两新一重”建设,实施一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工程项目,加快建设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当前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产业升级成为发展的必然路径,“新基建”作为促成服务乃至经济动能转换的关键要素,能与各类产业协同配合,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加大力度推动工业通信业等重大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全力推进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发力于科技端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在建项目尽快投产达产,将为建筑工程行业带来新动能。
2)“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全面深入推进,我国对外工程承包行业整体呈现增长态势。建筑装饰企业抓住“一带一路”契机,稳步拓展海外业务,跟随建筑央企“走出去”步伐;或独立承揽海外工程项目,建立海外合作关系。
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目前已有香港、深圳、广州、佛山四个城市GDP总量超过万亿元。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政府将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高质量的国土空间支撑体系提出要求,扎实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质量发展。
国家大力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是建筑装饰行业持续发展的宝贵机遇。
3)装配式装修和BIM技术渗透率快速提升,有望为传统建筑行业注入新动能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 BIM 技术在建筑行业应用的相关政策,同时出台相应规范以提升建筑产品的节能减排程度。2021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十四五”纲要(草案)讲话中重点提及创新驱动、城镇化以及绿色发展等几方面要素,科技创新、绿色环保有望成为“十四五”阶段的主旋律。在国家绿色转型理念下,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将成为未来几年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而装配式装修以及BIM技术有望为传统建筑行业注入新动能。
建筑行业是全国碳排放最高的行业,2018年全国建筑全过程排放总量为49.3亿吨 CO2,占全国碳排放的比重为51.3%:细分来看,建材生产阶段排放27.2亿吨CO2,占比28.3%;建筑施工阶段排放1亿吨 CO2,占比1.0%;建筑运行阶段21.1亿吨 CO2,占比21.9%。装配式建筑作为绿色建筑重要的施工方式,由于其建筑部件的批量工业化生产以及模块化机械化的安装模式,在建材生产和建筑施工环节有着节约能耗、减少污染等天然优势,可助力建筑行业碳排放量的有效减少,其行业需求和发展速度有望进一步提升;同时装配式装修在吸纳农村人口进城就业安家方面也能产生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城镇化的进程。
BIM技术是一种应用于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运营等全生命周期过程的信息化技术。通过信息化、数字化和参数化的方式建立、表达和呈现建筑工程模型,从而实现管理以实现指导项目全生命周期历程、优化工程项目资源等目的。BIM技术符合科技创新的发展战略,对助推绿色建筑发展、提高建筑生活品质和内涵、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我国BIM技术水平的持续革新、企业接受和认知度的增加,BIM技术有望持续提升在建筑行业中的渗透率,BIM市场有望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
4)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整装待发,成为行业发展新方向
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是一种将太阳能发电(光伏)设备集成到建筑和建材上的技术,BIPV可一物两用,常见形式有光伏屋顶、光伏幕墙等,可以有效削减建筑碳排放。我国规划到2023年大部分新建建筑为绿色低碳零能耗建筑,BIPV也属此范畴。经过多年发展,BIPV的使用寿命和美观性均已达到甚至超越普通建材的水平,从经济性的角度,我国常规光伏已步入平价,BIPV在国内大规模推广的障碍已经清除。
与此同时,国家政策层面也释放了重大利好。自我国政府承诺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之后,工信部及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绿色建筑及BIPV相关政策,其中江浙沪等地明确将对BIPV绿色建筑进行补贴。BIPV对于实现建筑“净零排放”和“负碳建筑”具有重要意义,在成本到位和政策助推的态势之下,BIPV的C位出道呼之欲出。
5)科学建造、智慧建造和绿色建造占比提升,助力城市智慧转型
近年来我国智能建筑及智能家居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处于二者之间业态的智能环保装饰业未来的市场前景巨大,包括新增建筑的智能化、既有建筑的智能化改造和系统升级、智能系统的运行维护三个细分市场。随着国家对于建筑工业化、现代化的全面推进,顺应建筑装饰市场的发展趋势,以“建筑设计标准化、部品生产工厂化、现场施工装配化、结构装修一体化、过程管理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节能智能环保装饰的应用将被大量推广,将成为建筑装饰行业未来重要的新增业务类型之一。
2017年至今,住建部发布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绿色建筑相关技术和制度的探索日益成熟。2020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开了由七部门联合印发的《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提出“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的创建目标,要求各地要积极完善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的政策环境,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建筑即“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专门指出要“发展绿色建筑”,在未来的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绿色建筑料将成为重中之重。
6)行业集中度显著提高,“强者恒强”
截至2021年初,中国建筑行业总产值已达24.8万亿元人民币,约占GDP的四分之一,在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建筑行业规模总量提升已然不是发展的重点和主题,转型升级的方向和行业格局的变化更值得关注。随着中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筑行业自身及相关产业链在变革中有望迎来新机遇。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末拥有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数占全部建筑业企业的比重仅为0.62%,2019年拥有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创造的总产值占全部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为28.09%;2019年末拥有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数占全部建筑业企业的比重为7.29%,2019年拥有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创造的总产值占全部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为35.49%;由此可知,占比8%左右的建筑行业头部企业创造了将近三分之二的建筑业总产值。
在此背景下,建筑行业高速增长不再,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龙头企业优势明显,有望迎来价值重估;行业内过度分散的状况日益改善,并逐渐涌现出一批资质高、规模大、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大中型企业,市场集中度迅速提升,逐渐呈现出“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未来建筑装饰行业越来越趋向精细化、规范化经营管理,伴随着并购整合的增加,行业集中度会显著提高。中国建筑装饰市场逐步成熟,智能化、装配化、BIM、3D等为主的科技创新技术在建筑装饰行业的应用将持续深化。
(4)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全国领先的综合建筑装饰工程承建商和高新技术企业,是我国最早一批从事建筑装饰工程业务和行业内拥有最齐全专业资质的企业之一,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位居全国公共建筑装饰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鹰建设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建筑装饰行业100强企业”、“中国建筑业成长性百强企业”、“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幕墙类100强企业”和“中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等,所属商标已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是全国公共建筑装饰行业为数不多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公司蝉联“中国建筑装饰行业装饰百强”第三名,连续12年荣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在业内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行业竞争中处于第一梯队。
近年来公司凭借自身优势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连续参与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港珠澳大桥、珠海机场、深圳新国际会展中心、武汉国际博览中心、京基大梅沙喜来登国际酒店、深圳大运会体育场馆等一系列经典工程的建设,并先后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建筑工程公共建筑装饰奖、中国建筑工程建筑幕墙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设计奖、建筑装饰行业科学技术奖、省市级优质工程奖(施工、设计)等数百项奖项,其中参与建设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工程荣获国家级“百项经典工程”殊荣。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通过第十八届“深圳知名品牌”复审,荣登深圳特区40周年“最具潜力50家上市公司”榜单,获得“深圳市装饰行业杰出贡献企业”、“深圳老字号”称号。公司的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水平、国际化商业经验与能力得到了国内外市场的高度肯定和认可,已成为我国在全球建筑装饰行业少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5,085,32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2.00%),通过表决权委托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56,418,98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57%)。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疫情对各行各业乃至全球经济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持续整年的疫情令全球经济蒙阴,但率先控制疫情、稳健复工复产的中国成为全球资本趋之若鹜的避风港。经过五年持续奋斗,我国“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胜利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2020年虽中国经济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但房地产开发投资维持增长,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7%。国内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和稳预期,给建筑业增添了政策红利,全球范围内为刺激经济实现恢复增长,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国内外建筑市场呈现温和向好的趋势。随着多国部署经济刺激计划,全球经济前景将有望获得改善。
2020年对于公司而言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公司深化改革、提质增效、体制机制变革融合至关重要的一年。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围绕“建筑装饰、高新产业、一带一路”三大业务主线开展经营活动,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克服和战胜突发疫情、经济下行等外部不利因素,立足新发展阶段,明确新发展战略和思路,坚定不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坚定不移做大做强建筑装饰主业,坚定不移推进业务结构、客户结构转型升级。在此过程中,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为今后高质量、高效率地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疫情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影响较大,但随着公司积极组织复工复产,2020年第二~四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已恢复至上年同期水平。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95,490.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96.89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202,884.6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8,084.01万元。
(一)积极探索业务拓展新路径,科学布局统筹引领业务发展
2020年,公司面对严重疫情的突袭、严厉宏观政策的调控、严峻行业发展环境等多重挑战,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迎难而上、合力齐心,推动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公司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关注重点项目所在核心区域,积极探索多元化项目拓展路径。面对优质客户和围绕公司九大拳头产品业务,公司稳扎稳打、精准出击,把握区域市场机遇和深度挖掘项目价值,精准蓄客并加速转化。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建筑装饰、高新产业、一带一路”三大业务主线开展经营活动,以客户为中心,追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坚持纵深发展综合建筑装饰业务的战略定位,以弘扬工匠精神、打造精品工程的服务理念,持续推动协同工作,严控各类风险,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公司积极优化业务和客户结构,提高大项目、好合同的获取能力,提高国企、央企、政府项目业务占比,努力减少房地产宏观调控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公司持续深入贯彻“工匠精神”与精品化工程之路相结合、以“工匠精神”塑造宝鹰经典工程的经营理念,在设计、装饰、施工中稳步践行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完善规范和标准,致力于提供品质化的服务和产品,缔造宝鹰工程精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工、中标及获奖项目如下:
(1)国内市场
1)交通枢纽工程:
荆州沙市机场:机场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建筑面积约1.3万㎡,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国内第一个通航的机场,也是荆州铁水公空综合立体交通的关键一环,对加快江汉平原地区优势资源转换、提升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功能、促进区域旅游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司负责该项目航站楼及附属工程航站楼装修工程,包含天花吊顶、候机厅、值机厅、贵宾室等公共区域。项目团队采用先进的测量技术辅助现场施工,通过BIM技术建模精确测量,深化设计节点和减少误差,保障该项目圆满竣工。2021年1月,荆州沙市机场正式通航。
珠海机场:2021年1月初公司成功中标该机场工程,负责改扩建工程(二标段)—航站楼装修装饰及机电工程,T2航站楼建筑面积约19.13万㎡,是本次改扩建工程的核心项目之一。公司具体施工范围包含机场T2航站楼装修装饰工程(旅客公共空间装修、办公用房装修、设备机房装修、贵宾区装修等)、电梯、扶梯及自动步道工程、电气工程、空调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以及T2与T1航站楼相关衔接内容等。珠海机场T2航站楼功能包括值机大厅、安检大厅、国内出港到港混流候机指廊、远机位候机厅、配套商业、与陆侧交通中心(规划中)衔接的交通厅及安检厅等,该项目投入使用后将使珠海机场的设计容量能满足2025年珠海机场全场旅客量(含T1)3000万人次使用需求。公司持续深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做精做强湾区项目,珠海机场的成功中标也是公司对珠海市场持续挺进的又一新起点。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报告期内,公司参建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项目荣获中国建筑业最高荣誉“2020-2021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同时该工程(四标)BIM应用荣获“2020年智建杯中国智慧建造应用大赛金奖”等科技创新大奖。
公司成立了专注于机场建设业务的工程管理部门,积极进行细分行业研究和实地调研考察,强调谋篇布局为盈利目标服务。随着港珠澳大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和荆州沙市机场项目的顺利交付,公司积累了丰富实战经验,为后续交通枢纽领域的其他项目提供了支持,做好了未来全方位可持续发展的准备。
2)高端酒店工程:
海口索菲特大酒店:该酒店是索菲特在大中华区开设的第23家酒店,位于海口国贸高端商务区,酒店踞于一座37层的建筑大楼,该大楼亦为百方写字楼的一部分。公司负责该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包含酒店面客区域(含写字楼)装饰装修工程、防水工程、强电安装工程以及排水安装工程,报告期内已完工交付,
岳阳铂尔曼酒店:“铂尔曼”作为世界知名高端酒店品牌落地岳阳,其建筑特色中西融合,与洞庭湖相得益彰,将岳阳千年古城的历史底蕴与铂尔曼的国际都市时尚气息结合为一体。该酒店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3万㎡,包含213间客房、套房,以及900㎡的大宴会厅、餐厅、会议室、游泳池、健身房等区域。公司作为酒店室内外装饰工程的总承包,负责建筑外墙、门窗、室内装饰、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智能化、结构、屋面工程的施工,报告期内该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助力当地文旅新发展。
南充明宇(川东北金融中心)凯悦嘉轩酒店:凯悦嘉轩酒店隶属于全球著名的酒店集团——凯悦酒店集团(Hyatt Hotels Corporation),是BTN“高端品牌”榜首酒店。该项目地处有“南充新浦东、江东CBD ”之称的南充川东北金融中心,酒店建筑总面积约4.2万㎡,装饰面积3.5万㎡,机电建设总面积4.2万㎡。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中标该项工程,负责酒店室内装饰工程EPC总承包。
3)医院学校工程:
深圳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南方科技大学是由广东省领导和管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深圳市举全市之力高起点高定位创办的一所创新型大学,目标是迅速建成国际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打造我国重大科学技术研究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报告期内该工程已完工,公司主要负责室内精装修工程,以高质严项为标准,共推校园建设,为社会输送人才。
达州市中心医院:达州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921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达州市中心医院业务综合大楼是达州市重点民生工程之一,建筑面积约12万㎡。公司负责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报告期内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为了降低噪声污染,施工团队在墙面施工中加入吸音板墙面,能更好的实现每个病房的吸声静音效果。
4)商业综合体:
珠海横琴创新方:随着港珠澳大桥的开通,珠海横琴成为唯一和港、澳路桥相连的自贸区,作为“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横琴不断扩展多元文化产业,促进文旅行业发展。珠海横琴创新方项目是香港丽新集团旗下重点项目,位于珠海市横琴新区,建筑总面积50万㎡,将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文旅新地标。公司承接珠海横琴创新方项目中凯悦酒店、创新方办公楼、创新方文化娱乐综合体的装饰工程,已于报告期内完工交付,公司积极参与湾区建设,为湾区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参建的东莞民盈山国贸中心项目荣获“2019-2020年科技创新工程奖”及“2019-2020年度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作为位居东莞CBD核心位置的超大型城市综合体,已成为东莞新地标;公司参建的北京正大中心项目和郑州瀚海·美尚商业中心项目分别荣获“2019-2020年度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和“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5)幕墙精品项目:
荣灿·惠州中心:该项目地处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核心地段,占地3.1万㎡,建筑面积约23.5万㎡,楼高245.5米,坐拥惠州城市规划三大商圈之一“江北中央商务区”核心优势地段和极佳的江景视野景观与周边公共配套资源,是集办公、商业和住宅一体的高端城市综合体。公司承建中心塔楼铝板幕墙、明框玻璃幕墙、雪花造型幕墙以及明框、隐框单元式玻璃幕墙等外装饰幕墙工程,报告期已正式交付并投入使用。
公司承建的其他系列经典幕墙工程,充分展示了公司在幕墙领域的技术设计和施工工艺等方面的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参建的南方博时基金大厦项目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深圳鼎和大厦项目采用的“大型单元式格栅幕墙施工工法”荣获“2019-2020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技术研发成果奖”。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环保、绿色、节能、智能将成为未来幕墙行业发展的趋势,技术创新将成为可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宝鹰幕墙将继续加大在技术创新、绿色环保、BIM技术等领域的投入和开发,实现稳健高质量发展。
(2)海外市场
公司积极落实国家“走出去”战略及“一带一路”倡议,稳步开拓海外市场。在国际建筑领域市场享有较高的声誉,相继在印尼、马来西亚、柬埔寨、越南、缅甸、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承揽并完成了一系列代表工程。报告期内,公司参与联合制作的纪录片《通海夷道》历经三年精心拍摄实现首播,主要以“海上丝绸之路”上的岭南文化为主要切入点,从广州出发,沿越南、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英国、法国、美国、巴拿马等国家寻访纪录,通过与岭南文化密切相关的人物、文化符号和故事,展现出岭南文化于“一带一路”新时期在“海上丝绸之路”的传播与交流。
公司自2014年起在海外开拓基础设施建设及电力建设市场,目前已成功在东南亚、澳洲等地完成系列项目的落地。报告期内受海外疫情爆发影响,公司部分海外工程进展缓慢,但是近年来公司凭借专业的设计和施工能力,连续打造了一系列广受认可的海外精品工程,已成功打响公司在海外的品牌口碑。随着未来海外疫情负面影响逐渐减小,公司存量业务有望盘活带动新业务增长,进一步提高海外的行业集中度。公司积极践行“一带一路”倡议,锤炼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挑战的能力,履行建筑装饰企业在新时代中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
(二)进一步强化体制与机制创新升级,混改优势初显
公司于2020年1月在行业内率先引入国有资本航空城集团,并于2020年6月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工作。在体制机制革新升级的带动下,公司已具备实现高质量、高效益、跨越式发展的坚实基础,为弘扬公司九大拳头产品特色、抢占全国大交通市场和公司再次腾飞注入了强大的发展动能。
2020年7月,公司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航空城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全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708,554,676.60元(含本数),目前该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若后续发行顺利,航空城集团将进一步巩固对公司的管控和决策力,达到维护公司长期战略稳定之目的。未来公司将致力于发挥国有企业的资源整合和协同效应优势,不断完善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混合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实现具备可持续发展力和抗风险能力的业务组合发展格局及战略布局。
(三)信息化化助力深耕沃土,技术升级安全提效收获显著
公司顺应行业变化和市场需要,以数据赋能决策、提高管理效率和专业管理水平为目标,于报告期内对已有的数据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并持续开发各业务信息化新系统,结合项目管理实际进行场景模拟测试和优化,对存在的风险点进行管理加固,切实打通数据壁垒,完成工程建设的数据标准化、模块化及可复制化,以立体化数据规范建设施工流程,不断优化提高项目施工管理效率,实现对项目全过程实时信息的动态掌握和共享。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强BIM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形成以“BIM+VR”、“BIM+三维扫描”为核心的可视化信息技术,为客户提供“可视化设计和信息化施工”为一体的个性化装饰解决方案,进一步促进公司创新发展理念和产业生态体系的有机融合。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成果《基于三维激光扫描+BIM辅助变截面双曲C形》荣获2019年度深圳市装饰行业“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奖项;公司参与行业CBDA标准制定,参编了《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机场航站楼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程》等6项行业、地方标准;获得26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4项发明专利和5项广东省省级工法证书;公司凭借在项目中多处成果的出色应用,荣获4项“2019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工程奖”和4项“2019年度、2020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公司凭借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站楼项目的BIM技术应用成果,荣获2020年“智建杯”中国智慧建造应用大赛金奖等科技创新大奖。
(四)深入推进“事业合伙人机制”,助推经营提质增效
近年来,随着公司在三大业务主线和工程项目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领域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的持续增强,为激发核心团队在推动公司战略发展中的核心作用,促进公司快速、长期、健康发展,公司成功创立“共识、共担、共创、共享”的事业合伙人机制并实施激励计划,完善价值共享机制以激发员工活力,建构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人才是企业成长发展的基石,公司根据行业特性及自身发展现状,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和人才成长投入的力度。报告期内,公司与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在现代学徒制、教学教材、课题研究、创新研发、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双方联合编制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创新成果系列教材《建筑装饰施工技术》正式出版。近年来公司与诸多具有专业优势的高校强强联合,至此校企合作迈上新台阶。
(五)强化“内功”,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和提升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狠抓项目回款力度,将回款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从源头加强项目评审力度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业务审批、过程监督等各个关键环节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针对重大项目的科学评估决策水平。公司从内控和全面风险管理入手,保障了项目回款和稳定的现金流,有效缓解了公司资金压力。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优化投融资结构,提升项目资金周转效率,进一步强化融资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变化及创新融资工具,为公司后续经营发展所需的低成本资金做好前期储备工作。
(六)党建引领企业文化建设,充分践行社会责任与担当
心中有信仰,发展有力量,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之魂。公司积极以党建文化、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工匠精神”等作为重要内涵引领企业价值观的建设,让企业文化建设导向诚信为上、互利共赢、义利共生、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结合的新时代商业文明;积极贯彻“质量宝鹰、效益宝鹰、人文宝鹰”的发展要求,形成了以“德、智、勇”为特色的宝鹰文化内涵。
报告期内,“中共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受到中共深圳市装饰行业委员会表彰,蝉联“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同时公司部分员工荣获了“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完善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努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组织和文化优势,为改革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2020年疫情期间,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疫情防控处置举措以妥善应对和化解疫情相关的安全隐患,根据疫情具体情况和项目当地政策有序恢复项目开工,同时公司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向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捐赠医用防护服及医用防护面罩等大批抗疫物资;响应河南省政府扩大收容肺炎病人的筹建工作部署,组建攻坚小组,火线驰援河南新乡太公山医院建设,充分体现出宝鹰人的工匠精神和社会担当。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前一报告期变化不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6.8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而租金、薪酬等固定成本略有上升及股份支付确认费用,加上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废止。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会计政策变更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1户,期末仍在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共31户,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户,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文基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古少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7)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当前的行业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
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等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合理、完整,整体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有效保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融资额度,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发票贴现、保函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金融机构实际审批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对公司和各子公司之间的融资额度可进行调配,实际融资和具体合作机构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各金融机构实际融资额度以签订协议为准)。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系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原有存量担保及原有存量担保到期续做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接受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方经营业务活动皆已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并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提升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适时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的理财业务,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和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等。上述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上述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的顺利开展有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关联董事李文基先生、蔡文先生、陆先念先生和黄黎黎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航空城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上述期限和总额度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古少波先生、于泳波先生、黄亚英先生、刘雪生先生和彭玲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已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近日收到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蔡文先生、陆先念先生和黄黎黎女士的辞职报告,蔡文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陆先念先生和黄黎黎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上述非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蔡文先生、陆先念先生和黄黎黎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齐雁兵先生、马珂先生和黄如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蔡文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务,为保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拟将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蔡文先生调整为马珂先生,调整自马珂先生的非独立董事任职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无变化,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大华会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为确保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请大华会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8)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0)。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齐雁兵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预备党员。曾任百威英博雪津啤酒有限公司市场评估主管,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师,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审计经理,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现任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总监,航空城集团财务总监兼董事,珠海保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雁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财务总监兼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马珂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深圳特区报地产部记者、主编,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经理、金融产品部副总经理和深圳海秀路营业部机构业务部总经理,深圳新莱源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监,深圳华皓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航空城集团金融事业部总经理,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珠海航城致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珂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黄如华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建筑工程师,建造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员、副部长和部长,珠海航空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珠海航空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支部书记,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如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9,200股,在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下属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和支部书记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