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公积金贷款
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于自治州人民政府,按照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统一决策,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处)级,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心辖博乐、阿拉山口、精河、温泉4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博尔塔拉公积金贷款流程
博尔塔拉公积金支取流程
1.职工向单位提供符合支取条件中确定的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后开具《支取书》(加盖预留印鉴)
3.公积金管理科审核并盖章
4.经办银行审核无误后付款
5.经办银行将《支取申请书》一联退换单位入账
博尔塔拉公积金贷款利率
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8月26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相应调整。8月26日起,博州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含5年)由3%下调至2.75%,6年到30年期贷款年利率由3.5%下调至3.25%。
对借款人来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将节省一笔不小的利息负担。以贷款总额45万元为例,贷款期限30年,利率调整前每月还款额为2020.5元,调整后每月还款额为1958.4元,月少还62.1元,30年总额少付22356元。
利率调整前已经发放贷款的职工从2016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