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公积金贷款
娄底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以及公积金贷款额度一直备受娄底市民关注,本文提供娄底住房公积金查询业务指南,包括娄底住房公积查询方法,关于娄底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详细说明。
娄底公积金管理中心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娄底市人民政府同意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原县(市、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优化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娄底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内设六个科室:综合科,计划财务科,归集提取科,信贷科,监察稽核科,法制科。下设市直单位、娄星区、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钢城7个垂直管理部。
职责职能
1.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4.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 负责对受委托银行进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管理和指导;
8. 办理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和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娄底公积金查询
网上查询
娄底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
个人公积金查询:http://www.ldgjj.com/gjjcx/grcx_login.aspx
单位公积金查询:http://www.ldgjj.com/gjjcx/dw_login.aspx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11832566
查询项目
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南。
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
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等。
网点查询
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市直单位管理部:
地址:娄底市娄星区月塘街安石集团办公楼第七楼701 -705室
银行网点:
中国建设银行新星支行: 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广成大厦一楼
中国建设银行长青路支行:娄底市娄星区长青街建行大楼一楼
中国工商银行城建支行: 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毛家饭店旁
中国工商银行兴城支行: 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
中国银行乐东支行: 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工业大楼一楼
中国银行新世纪支行: 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味博士旁
中国农业银行春园支行: 娄底市娄星区东贸街
交通银行娄底分行营业部:娄底市万豪城市广场一楼
娄星区管理部:
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吉星路与建设街交叉口城典丽园小区综合楼二楼
银行网点:
中国建设银行新塘支行:娄底市娄星区娄星路山水大酒店旁
中国工商银行城建支行: 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毛家饭店旁
中国银行娄星支行:娄底市娄星区湘阳街
双峰县管理部:
地址:双峰县永丰镇复兴路建设银行双峰支行二楼
银行网点:
中国建设银行双峰支行:双峰县永丰镇复兴路
中国工商银行双峰支行:双峰县永丰镇复兴路
中国银行双峰支行:
涟源市管理部:
地址:涟源市娄涟高等级公路入口处东方建材市场D1栋二楼
银行网点:
中国工商银行涟源支行:
中国银行涟源支行:
冷水江市管理部:
地址:冷水江市商业步行街北区(冷钢大门口)
银行网点:
中国工商银行冷水江支行:冷水江市新城路
中国建设银行冷水江支行:冷水江市锑都中路
中国银行冷水江支行:冷水江市
新化县管理部:
地址:新化县梅苑开发区学府路西侧和兴豪苑二楼
银行网点:
中国建设银行新化支行:新化县上梅镇
中国工商银行新化支行:新化县上梅镇
中国银行新化支行:新化县上梅镇
钢城管理部:
地址:娄底市娄星区涟钢盛世嘉园小区012幢103号门面
银行网点:
中国建设银行涟钢支行:娄底市经济开发区
中国工商银行涟钢支行:娄底市经济开发区
短信查询
服务内容:
公共信息服务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业务通告等,个性化服务包括账户变动通知、业务办理进度及结果告知等。
收费标准:
免费。12329短信是面向社会公众的非紧急类公益服务短信,专门用于住房公积金工作和服务,不向社会公众收取信息费用。
娄底公积金额度
1、在娄底中心城区购建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最长期限30年。在其它县市购建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最长期限20年。管理部最高审批权限为15万元,15万元以上的贷款须经娄底市中心审批,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退休年龄;
2、贷款额度的最终确定由购房总额、偿还能力(参照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二者取其低)、抵(质)押物价值、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
3、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提取和贷款的总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
4、夫妻双方都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与其他机构借款之和(包括为第三人提供担保)原则上不得超过60万元,夫妻双方只一方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与在其他机构借款之和(包括为第三人提供担保)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万元;
5、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与家庭月工资收入(须是持续稳定的收入)之比不得超过50%,且家庭人均生活费用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借款人当前有其他借款的,一并纳入月偿还贷款本息测算;
6、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购房总价的70%,也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住房公积金可全额质押),最终贷款额度两者取其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