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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公积金贷款如何提取?南阳市民在购房时,第一次办理公积金贷款,肯定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个人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南阳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

1、具有本市的常住城镇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符合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

5、具有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能够提供市中心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

6、符合申请时效要求。

(1)购买新建住房的,从签订购房合同预付购房款之日起到付清房款后一年以内;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未竣工的,以规划部门许可证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

(3)已竣工的,以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一年以内;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票据或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一年以内。

7、其他规定。

(1)借款人购房支取公积金后,必须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方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

(2)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第三方保证尚未解除保证责任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或有不良还款记录的,不予办理贷款;职工还清贷款一年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第二次贷款。

南阳公积金贷款额度

南阳市区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60%,绝对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夫妻双方都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可凭有效证明共同享受一次最高限额的贷款,只有一方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享受最高限额的一半。

南阳公积金贷款提取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

一、退休:

1、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销户性提取和使用表一份(盖单位行政章)

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一式三联,在第一联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

二、死亡:

1、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复印件一份)

2、单位出具遗赠证明一份,接受遗赠者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遗赠证明(例)

4、销户性提取和使用申请表一份;(盖单位行政章)

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一式三联)注:(在第一联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

三、解除劳动关系:

1、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销户性提取和使用申请表一份(盖单位行政章)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一式三联)注:(在第一联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

四、调出南阳市:

1、调令原件、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销户性提取和使用申请表一份(盖单位行政章)

4、住房公积金能提取申请书一份(一式三联,单位财务预留印鉴)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夫妻双方提取应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与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公积金消费性提取申请表(盖单位行政章)

3、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财务预留印鉴)

根据不同材料,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房屋类:

1、商品房:

(1)有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2)有所购房屋总价30%的自筹资金证明;

(3)提供房产开发商的转账帐号。

2、二手房:房管局出具的过户契税发票、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非房屋类提取材料:

1、离休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

凭市委老干部局和中央各部委老干部局颁发的离休证或同级部门批准的离休审批表及复印件;退休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凭区县劳动局颁发的退休证、县处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退职证或职工退休审批表及其复印件。

2、职工户口迁出本市支取住房公积金的

凭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及复印件。职工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凭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境登记卡及复印件。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住房公积金的

凭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合法死亡证明支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在职期间触犯刑律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其亲属凭司法部门开具的判决书及复印件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支取住房公积金。

6、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参加工作的

凭职工档案关系所在地开具的该职工未重新就业的证明支取住房公积金。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凭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支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向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单位核实无误后出具证明;

步骤二:

等待通知:职工持单位出具的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中心申核同意后,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步骤三:

提取公积金:职工单位开具“南阳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由单位领导签章并加盖预留的银行印鉴,到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部开出支票,然后到经办行办理。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大修自有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的90%

2、购房:支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超过偿还本息。

3、房租超过市房改办规定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能超过缴纳了超过比例部分房租。

4、租住公有住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超过置换换补偿费。

5、预约方式购买公有住房、未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付房款金额。

全额提取:

退休、死亡、解除劳动关系、调出南阳市等情况。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