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公积金贷款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及政策性住房资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西宁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营发展规划;根据国家、省、市政策法规起草拟定西宁地区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西宁公积金查询
网上查询
西宁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218.95.230.60/wscx/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
短信查询
目前已开通12329短信查询功能
短信查询指令:
公积金缴存查询:编辑手机短信“身份证号+空格+密码”发送至106573110088;
查询范围:信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修改帐户密码,贷款帐号情况
收费标准: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任何查询费用
2.移动公司收取短信费(每条0.1元)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12329
人工服务电话:0971-526111
查询时间: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查询项目: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
西宁公积金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期内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则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西宁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1、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本省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购买住房的,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
6、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1、合法的身份证明;
2、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3、借款人婚姻证明;
4、家庭经济收入状况证明;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低于30%的首期付款证明或自筹资金证明;
6、购买住房合同及相关资料,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
7、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贷款材料。
2提交材料:借款人应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和前款规定的资料交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受托银行在收到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及时转送公积金中心。
3等待通知:公积金中心应当对借款人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查,并在受托银行收到贷款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15日内未办完手续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的,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签订合同: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并准予贷款的,由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
5银行放款: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中心根据受托银行出具的证明,开具贷款划拨通知书。受托银行凭贷款划拨通知并按照借款合同的时间、金额和帐户,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