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的是单位进行缴纳,另外本单位的职工自己也需要缴纳一部分,单位需要每月扣除职工缴纳的一部分住房公积金,然后连同单位给职工缴纳的一部分住房公积金一起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这样职工使用的时候就可以自行提取。
湘西公积金管理中心
湘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政府放心、人民满意”为服务宗旨,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健全了制度,公积金管理日趋规范;二是住房公积金单位补贴正式纳入财政预算,归集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大力开展贷款业务,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和收益率;四是积极清收违规项目贷款;五是制定了管理中心基本建设五年规划,购买了办公楼和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办公条件、服务设施得到更新;六是资金管理规范运作,形成了管委会、财政、审计等多位一体的良性监管体系。
湘西公积金查询
网上查询
湘西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xxgjj.com/index.html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网点查询
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州直管理部(分中心) 吉首市武陵西路15号 电话:0743-8232131
湘西公积金提取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提取的
2、家庭生活困难提取的
3、重大疾病提取的
4、单位改制、撤销后未再就业的
5、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等提取
6、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7、出境定居的或工作、户口关系转出本州的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流程
1、受理申请:管理部向提取人提供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提取对象、条件、额度、流程等。符合条件的提取人提交申请资料并领取《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
2、初审:初审人员审核申请资料,对复印资料签名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属于销户提取的,只需要初审就可以直接办理(如果对缴存人提供的资料有疑问,调查核实后再予以办理);需要调查的提取资料,等调查结果出来后根据调查人员意见再审核《申请(审批)表》,提出提取金额初步意见;
3、调查:调查人员对申请人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特殊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4、审批:管理部负责人签定审批意见;
5、资金转账:财务人员将提取金额转账到提取人指定的账户上。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