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房产作为抵押物,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来源的住房贷款。
大庆公积金查询
网上查询
大庆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dqgjj.gov.cn/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
电话查询
热线服务查询电话:12329
服务时间:人工服务电话:工作日 9:00—17:00; 自动语音服务:24小时
查询项目: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
网点查询
大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路71号
邮政编码:163316
大庆公积金管理中心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机构调整的要求,于2002年10月组建的,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下设9个科室、6个办事处,事业编制共72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规章、政策,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核算、使用计划等业务。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石油、石化大企业和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牢牢把握“改善民生、扶助弱势群体”这一主题,身体力行实践市委、市政府“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宗旨,勇于开拓,团结一致,抓管理,带队伍,搞服务,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致力于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为职工群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归集率和使用率,努力促进住房公积金运作法制化,网络建设现代化,廉政建设制度化,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实现了一个又一个新跨越。
大庆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房屋类):
1.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用于支付首付款余额的;
2.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3.本市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4.本市大修自住住房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本市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总收入15%的;
提取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
2、本市银行借记卡(非贷记卡、信用卡)或存折
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1. 已过完户的房屋所有权证;
2. 契税发票;
3. 提取人身份证;
4. 共有权人或同户成员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配偶可提供结婚证;
5. 提供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
6. 银行卡或存折的要求:
7. 必须是提取人本人的;
8. 银行卡为借记卡(贷记卡在提取现金的时候银行要收取一定费用)。
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用于支付首付款余额的:
1. 市级房产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购房合同,且在合同中注明“使用住房公积金”(在补充协议中注明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2. 部分首付款收据;
3. 提取人身份证;
4. 共有权人或同户成员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配偶可提供结婚证。
偿还购买本市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1. 初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本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2. 贷款银行盖章的贷款合同,如购房地址不详细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
3. 银行出具加盖相关业务印章的贷款余额证明(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证明及还款明细表或还款计划书,并加盖银行印章);
4. 提取人身份证;
5. 借款人同户成员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配偶可提供结婚证;
6. 提供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贷款购买自住房提取额度: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首付款总额;
2.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房提取额度: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所购房发票总额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票据金额提取。
4.偿还住房贷款: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还款月数的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5.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
6.翻建、大修住房: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翻建、大修的费用
7.重大疾病或自然灾害,重大故事的提取额度不能超出医疗费用或故事所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