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广州公积金查询
网上查询
官方查询网址:https://gzgjj.gov.cn/wsywgr/
可查询办理项目:
(1)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2)查本人公积金贷款明细
(3)网上办理提取预登记
(4)贷款预申请
(5)提前还款
(6)贷款个人信息修改
电话查询
官方查询电话:12329。旧号码96155已不能查询。
人工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 8:00-22:00
可咨询项目:
(1)公积金交易明细及余额
(2)公积金网址及办事地点查询
(3)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介绍
(4)公积金企业用户网上业务相关介绍
(5)公积金贷款业务介绍
网点查询
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点: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101号首层(只办理铁路公积金业务)
电话:61327725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广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副局级事业单位,负责广州地区(含从化市、增城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广州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材料
(一)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原件)
(二) 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三) 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四) 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五) 收入证明、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六) 《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七) 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