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恋爱保险为什么下架(恋爱保险为何叫停)
在广州工作的徐先生准备和女友在11月11日“光棍节”的那天,去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在这之前,徐先生和女朋友分别在2016年3月3日和2016年9月24日,以199元和495元的价格,购买了中国人寿和安心保险推出的“恋爱保险”。根据合同,领证后的徐先生将获得总共两万余元的赔付。
答疑
恋爱保险的赔付 算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据了解,在上述案例中,徐先生作为投保人购买的“恋爱保险”,其受益人为女友。那么,恋爱保险产生的相关赔付究竟算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广东杰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顾姣燕表示,假设B女士为被保险人,针对附加险获得的玫瑰花折价现金,并非因人身受到伤害获得赔付,而是建立在二人在三年后十年内登记结婚的条件基础上获得的赔付,因此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而应当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如今保险险种五花八门,如“雾霾险”“高温险”等,顾姣燕提示,普通人在选择的时候,首先应当区分保险的险种,在投保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赔付条款的约定内容,确定理解无误后再签字购买。“还要综合考虑自身的需求、目的,还有该保险的具体设置和赔付条件,不要被保险的名称所误导”。
人寿恋爱保险为什么下架(恋爱保险为何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