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范围
深圳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范围如下:
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根据《深圳市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其内容介绍如下:
1、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年只需要交20元,就可以在患重特大疾病就医时减轻高额医疗费负担。
2、在深圳单位统一参保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个人参保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3、截至2020年10月31日,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分户籍、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后,住院费用可二次报销,上不封顶。住院时的医疗费,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最高可以报销70%。
4、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能报销70%,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