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质押的区别
1、抵押的目标是动产和不动产;质押的目标是动产和权利;
2、抵押要备案才起效,质押则仅需占有即可;
3、抵押只有简单的担保效力,质押中的受托人不仅控制质押,而且反映了保留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直接出售;
5、当事人可以自行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押物或者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抵押质押的区别相关内容。
抵押房产需要什么条件
1、对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到期还款日的实际年龄不得超过65岁;
2、有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第二代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和婚姻证明;
3、具备良好的信息记录和还款能力;
4、有合理合法的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有实力准时偿还贷款本息;
5、产权明确的抵押房屋可以在不做任何其他抵押的时候进入房地产市场。房地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地产证明和土地证明,抵押物不纳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计划;
6、需要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持有或支付的房屋总价不少于30年。贷款余额小于抵押房屋价值的60%,并且作为抵押的房屋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房龄不超过10年。
质押有哪些类型
1、动产质押:指可移动且不损害其效用的物品质押。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货不当而损失或者损坏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当质货可能导致损失或损坏时,质货人可以要求质货人提前保存或者偿还债务,质货人可以要求质货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质货人不提供,质货人可以在拍卖或出售质货后优先赔偿或与质货人约定的第三方保存;
2、权质押:是指以可转让权为目标的物质质押。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质权人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提前偿还债务或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方存款。签订书面合同后,出质人和质押人应当向证券登记机构或者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文主要写的抵押质押的区别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