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利息会计分录
应付利息会计分录
应付利息,是指金融企业根据存款或债券金额及其存续期限和规定的利率,按期计提应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利息。应付利息应按已计但尚未支付的金额入账。
应付利息包括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应付利息与应计利息的区别:应付利息属于借款,应计利息属于企业存款。
会计分录
应付利息的会计分录: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②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具体的账务处理为:
(1)确认应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