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确定停止流通人民币兑换网点
2024年5月23日,泉州银行发布公告称,为方便群众办理货币鉴定申请、停止流通人民币及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按照合理布局、全域覆盖、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了福建省停止流通人民币兑换网点、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主办网点和县域货币鉴定申请受理点,有关事项如下:
一、停止流通人民币券别情况
目前,已停止流通人民币包括:靠前套人民币全部券别,第二套人民币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元、2元、3元、5元、10元纸币,第三套人民币全部券别,第四套人民币2角、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纸币和1角硬币。
二、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含义
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因火灾、虫蛀、鼠咬、霉烂等特殊原因,造成外观、质地、防伪特征受损,纸张碳化、变形,图案不清晰,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
三、县域货币鉴定申请受理流程
在我省县域中,如果被收缴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存在异议的,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收缴凭证》《货币真伪鉴定申请书》和有效***件等材料直接或者通过收缴单位向当地县域货币鉴定申请受理点递交鉴定申请,县域货币鉴定申请受理点接收材料后提交至所属地市的人民银行省(市)分行进行鉴定,鉴定完成后再由县域货币鉴定申请受理点将《货币真伪鉴定书》等材料交付被收缴人或收缴单位。
四、网点名录
福建省共确定23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作为停止流通人民币兑换点和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主办网点,共确定118家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作为县域货币鉴定申请受理点,详见附件1、附件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福建省内承担停止流通人民币兑换网点和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点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