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监管局核准谭琳盛京银行盘锦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2024年7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发布批复称,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谭琳盛京银行盘锦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辽宁监管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辽宁监管局报告到任情况。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辽宁监管局将办理注销手续。
2024年7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发布批复称,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谭琳盛京银行盘锦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辽宁监管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辽宁监管局报告到任情况。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辽宁监管局将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