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监管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创新园支行开业
2024年8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报送的《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关于创新园支行开业的请示》(工银厦〔2024〕13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创新园支行开业。
二、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创新园支行业务经营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业务、结售汇业务,通过上级行办理代客外汇买卖业务;办理分行在监管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创新园支行营业地址为: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北大道1114号106、107、108单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创新园支行需于10日内到厦门监管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完成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后1个月内向厦门监管局报告相关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创新园支行应自领取创新园支行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支行开业,并向厦门监管局报告开业完成情况。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开业期限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创新园支行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厦门监管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则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厦门监管局办理注销手续,收回该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