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调整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单笔滚存型普通通知存款产品
2024年5月20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兴业银行调整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单笔滚存型普通通知存款产品的公告》,公告详细内容如下:兴业银行将对企业金融客户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单笔滚存型普通通知存款产品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若客户协定存款利率非兴业银行挂牌利率,将做如下调整:
未设置协议有效期的协定存款:统一设置为期一年的协议有效期;若客户人民币协定存款利率高于1.15%,协定存款利率将统一调整为1.15%,同时统一设置为期一年的协议有效期。统一设置的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5月15日执行。
已设置协议有效期的协定存款:若客户协定存款在2023年12月24日之前(以我行系统签约日期为准)签约,且利率高于1.35%,协定存款利率将统一调整为1.35%;若客户协定存款在2023年12月24日之后(以我行系统签约日期为准)签约,且利率高于1.15%,协定存款利率统一调整为1.15%。
协定存款利率调整前后实行分段计息。协议有效期到期后,协定存款利率将恢复为兴业银行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此类业务如有任何疑问可至业务办理所在网点咨询相应客户经理。
二、单笔滚存型普通通知存款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兴业银行将于单笔滚存型普通通知存款账户结息日为客户办理结息,并自动调整为非滚存型普通通知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