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金融监管分局核准张超中国工商银行运城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2024年7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发布《关于张超任职资格的批复》,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超中国工商银行运城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送运城金融监管分局。
二、拟任人应自运城金融监管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运城金融监管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2024年7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发布《关于张超任职资格的批复》,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超中国工商银行运城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送运城金融监管分局。
二、拟任人应自运城金融监管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运城金融监管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