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
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计提教育费附加时: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2、企业缴纳教育费附加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企业教育费附加应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缴纳,其计算公式为: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