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名大忌有哪些(房产证上写名字慎重)
有些人在婚前就购买了房屋,到了结婚的时候,另一半会要求在房产证上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去,考虑到感情的份上,大家也原因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半的名字,但是对房产证加名字却有疑问,不知道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今天小编就来说一下房产证写名大忌有哪些。
1、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一般来说,如果房子是由男方或女方一人与其家庭独自承担买房所有钱款时,为了避免父母介入而产生麻烦,有些人选择在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方的名字。法律后果:这种财产登记方式,一般考虑分为两种具体情况:1、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房产证上仅有一方名字,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套房子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2、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一方名下,这一般会被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能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有名字的一方,但出资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返还相应款项。如果双方结婚,该房屋就属于产权证注明一方的个人财产。
2、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这种情况是最常见的,一般常见的有两种出资情况,一是一方出资买房写双方名字,二是双方共同出资写双方名字。法律后果:1、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就是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有父母出资,也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且没有相关证明,父母无权索要出资钱款。2、如果购房后准夫妻没能进行婚姻登记,那这套房子也还是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双方的共同债务。关于父母的出资钱款,如果父母出资是基于年轻人双方结婚的目的,也会被法院认定为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若双方没有结婚,父母是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的。
3、写父母的名字。现在大多数婚房都不是准夫妻双方自己购买的,不少首付款都是父母所出,因此不少家长认为虽然买房是为了做婚房,但是准夫妻还未真正结婚,变数较多,写父母的名字更为保险。法律后果:在这样的房产登记情况下,房子是属于父母的财产,相应的贷款也属于父母的债务,如期间出现增值或贬值的情况都是父母共同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子由夫妻双方婚后的收入还贷,若双方离婚,无房屋产权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支付的房贷本息,可视为拥有房屋产权的父母的借贷,有权要求其返还相关钱款。
4、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这种登记方式往往存在于男方的父母出资付了首付款,未来还贷主要依靠于男方的情况。法律后果:若采用这种房屋产权登记方案,房屋则属于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他们的共有债务。根据新的《婚姻法》的规定,这部分产权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而产生共有。同样,若婚后夫妻双方使用了婚后的收入还贷,若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会被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相同。
5、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有一部分人为了避免双方意见不合和后期麻烦,选择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双方权利均衡。法律后果: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就属于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是其共有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但是除去首付款,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话,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离婚,可进行平均分割。
以上就是房产证写名大忌有哪些的介绍,需要的可以参考一下。其实办理房产证加名字的手续还是比较简单的,如果是想要多个人共用该房屋产权的话,就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去办理房产证加名字的手续,主要是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但是需要先商议好相关的房屋产权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