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长沙高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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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长沙高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入口:http://15job.hnzjpx.net/
手机端培训入口:微信公众号搜索“长沙高新人才网”,关注公众号,点击菜单“公共服务”-“继续教育”。
关于做好2021长沙高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单位: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湘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29号)、《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函〔2021〕10号)要求,现就我区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人事部门协助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一、培训对象
在长沙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或者人事档案在高新区,未来计划申报参评中级职称或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1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专业技术人员在现代化新湖南建设中的担当作为”。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三、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每学时不低于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2021年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跨度为2016-2020年(博士参评副高认定跨度为2019-2020年),参评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跨度为2017-2020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认定中级职称的无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四、公需科目学习
(一)培训方式及时间
培训方式:在线培训
培训时间:自主安排
电脑端培训网址:http://15job.hnzjpx.net/
手机端培训入口:微信公众号搜索“长沙高新人才网”,关注公众号,点击菜单“公共服务”-“继续教育”。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
方式一:自主报名。登录培训网站,进入课程详情页,按需选课缴费,完成报名。
方式二:集体报名。请各单位填写《高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回执》,电话联系工作人员:0731-82822735,完成线下缴费、报名、开发票。报名完成后,开通在线学习帐号。
(三)网上学习、考试
报名后,在“个人中心-我的培训班”,点击对应的培训班进行学习。学习完成后,在培训班页参加考试或进入“个人中心”-“我的考试”参加考试,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考试内容,考试时限为60分钟,考试次数不限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证书打印
学员完成所有课程,且考试合格,即可进入“个人中心”-“我的证书”页,自行打印合格证,发证机关为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省人社厅批准的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网络在线学习电子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培训合格证与《登记证书》具有相同效力,其学时可不用记入《登记证书》。
五、专业科目学习
专业科目采取线下学习活动折算课时和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线下学习活动折算满足当年60个学时要求的可以不参加当年线上专业课学习,不满足的需参加线上学习完成相关的课时作为补充。网上学习专业科目的操作方式参照以上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折算学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的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培训通知、培训课程表(或培训日程安排)、培训签到表或其他签到形式;
2.培训通知(或培训签到表、培训课程表、培训日程安排之一)、结业证书。
(二)参加继续教育实践活动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实践活动通知、加盖单位公章的派出通知;
2.实践活动通知(或实践报名表)、实践活动日志。
(三)参加网络平台专业课程等远程教育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课程内容安排、课程完成进度;
2.课程时长(或课程内容)、结业证书。
(四)参加学术会议、讲座、访问、交流等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邀请函或通知、加盖公章的参会回执、学习笔记等资料;
2.会议通讯录、邮件回执、财务报账等其他辅证材料。
(五)参加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的提供结题(项)证明材料。
(六)出版著作(译作)的提供含作者名字的著作封面、版权页及目录复印件。发表论文的提供刊物封面、刊号、含论文标题和作者姓名的目录复印件。
(七)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提供专利证书。
(八)主持或参与课题获政府或行业组织奖项的提供获奖证书。
(九)参加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的提供合格证书。
(十)“三援”、东西部扶贫协作、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一线等政府部门特定工作任务的提供派遣通知及考核表等相关辅证材料。
(十一)提升学历层次继续深造的,提供学习课程成绩单;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提供考试成绩单。
(十二)海外交换(交流)的提供邀请函、回执(或学习资料,或邀请方颁发的结业证书等)。
学时(分)折算细则
(一)参加有关培训、会议等,每天折算为10学时(分),半天折算4学时(分),晚上折算2学时(分)。
(二)参加政府或行业组织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结题当年可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课题项目主持人员可折算90学时(分);参与人员折算60学时(分)。
(三)出版著作(译作)或教材的,出版当年可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独立或第一作者可折算90学时(分),其他作者可折算60学时(分)。在国内统一刊号刊物发表论文的,当年可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独立或第一作者的每篇折算专业科目30学时(分);其他作者的折算专业科目10学时(分)。
(四)获得专利授予的,当年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独立或第一完成人每项折算90学时(分);其他完成人折算60学时(分)。
(五)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社科)奖项的,当年可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折算90学时(分)。获地厅级科技(社科)奖项的,前五名完成人每项折算专业科目60学时(分);其他完成人折算专业科目30学时(分)。
(六)参加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的,每个模块折算专业科目20学时(分)。
(七)参加“三援”(援藏、援疆、援外)、东西部扶贫协作等省级以上特定工作任务人员工作时间为6个月的,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90学时(分);超过1年以上的,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外派期间所有年度继续教育90学时(分)。省级以上特定任务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当年度通过一门学习课程或考核的,可折算专业科目90学时(分)。
(九)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当年度通过一门考试课程的,可折算专业科目90学时(分)。
六、其他
(一)专业技术人员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认定并开具《学时认定单》的,本年度进行学时认定时只需提供以前的《学时认定单》和后续年度培训材料。如:办理了2015-2019年学时认定单的,2021年度办理时,提供以前的学时认定单和2020年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相关证明材料。
(二)培训费用为每人150元/年,可以补报往年公需科目,操作方式同上。
(三)长沙高新区中高级职称评审相关通知会发布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人才服务”栏目内,申报职称人员可按通知内规定时间、方式报名参评,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长沙高新区职改办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