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菏泽牡丹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2020菏泽牡丹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菏区人社〔2020〕21号关于做好牡丹区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镇街、区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公需科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菏泽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深入实施,打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后来居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专家咨询委员会遴选,确定了我市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学习内容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系列课程;公需科目选修课为《信息化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人才素养》等内容。
2、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由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学习主题,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根据我区实际和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今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除中小学在编教师和国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分别由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实施外,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内容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委托我市两家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菏泽市专业技术人员菏泽学院继续教育基地、菏泽市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员菏泽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基地)具体组织实施。
二、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三、学习形式
以线上学习网络化培训为主。各镇街、区直部门(单位)在市人社局官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单位注册,注册时需上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人社部门对单位信息进行核对审批,确保单位信息无误。单位注册成功后,专业技术人员可个人注册也可单位批量注册,个人注册账号后在管理平台首页点击进入学习平台。(具体操作见管理平台操作指南)
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公需科目学习,可登录市继续教育基地学习平台,点击个人学习空间进行免费学习。专业科目学习以线上学习为主,专业技术人员也可采取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班、高级研修班或进修班,以及远程教育、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鼓励论文“写在大地上”“写在实践工作一线岗位上”的学习导向,教育、卫健、农业、农机、林业、畜牧、水产、文化旅游、自然资源等部门,要经常开展与单位行业特点相关的业务实践活动,发挥行业人才优势,组织教坛精英、骨干医生、种养殖专家和农机农技、乡村规划、传统工艺、文化旅游等优秀人才到基层服务,通过培训讲课、现场指导、线上指导等方式开展培训活动。专业技术人员学满学时后,在学员主页面点击进入“考试”,在培训有效期内随时进行线上考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合格后可自行预览和打印加盖菏泽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用章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四、其他学时认定
1.培训进修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举办、批准,或经人社部门备案,包括各类脱产、半脱产继续教育培训、进修、研修、专题讲座、学术交流、出国学习、远程教育及其他相关继续教育实践活动,按实际学时登记,不超过8学时/天的专业科目。
2.自学类,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自学、单位统一安排自学、自学考试、在职学历教育,由用人单位建立学习档案并确定具体学时,每年累计不超过40学时的专业科目,用人单位未建立学习档案的不予登记。
3.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可折算学时。成果类,包括科研成果奖励、专利或用人单位认可的其他重要成果。论文著作类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技术论文、学术会议交流论文、出版著作、译著等。每项(篇、本)计10学时,折算学时每年累计不超过30学时的专业科目。
4.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举办、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大比武”、行业性比赛活动,由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标准,可抵不超过5个学时的公需科目、不超过30个学时的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活动,可以折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学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30个学时。
五、相关要求
1、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化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质量,达到学以致用,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认真梳理制定2020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时等进行具体明确,并于年初报区人社局备案。
2、规范学习平台管理。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方式进行统一管理,不得各行其是。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已建立统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的,要组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在指定的学习平台学习。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没有搭建统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的,可使用菏泽学院、菏泽职业学院两个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学习平台开展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线上学习。个别单位自建学习平台自行组织的培训,要报经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评估批准后方可实施。
3、学习区间:2020年6月下旬至11月下旬。用人单位应当通知本单位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按时参加考试。因单位或个人其他原因未能完成当年学习任务以及在有效期内未参加考试的人员,单位需填报《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缓考人员名单》(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区人社局考试中心,由继续教育基地统一组织补学、补考。
4、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提高科学人文等综合素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积极谋划,认真部署,扎实做好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电话:0530-3966087
附件:
菏泽市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说明.docx
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缓考人员名单(1).xls
菏泽市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