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2021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2021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及2021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2021年寒假将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工作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及2021年寒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23日至2月28日,2021年3月1日为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春季学期统一开学上课时间。教职员工返校集中和学生注册时间,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自行安排。

二、认真做好学期期末和寒假期间各项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南宁市中小学校2020—2021学年度校历》安排教学工作(若因疫情有变,以市教育局发布的最新通知要求为准),不得自行提前或推迟考试、放假,完成学期教学质量评估、总结等有关常规工作,并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严明廉洁纪律强化贯彻落实。

各单位各学校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规矩,不违反党纪法规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在落实教育扶贫惠民政策、学生资助、学校安全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严防细查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收送礼品礼金、操办婚丧喜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易发多发问题,及时发现和甄别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严禁利用公共资源和地方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结“人缘”拉关系,坚决抵制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严禁违规组织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活动,严格遵守各项防止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各项要求,坚决抵制各类妨碍防止疫情扩散管控各种行为。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倡导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培育形成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

各单位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分管范围内主要责任人,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身作则,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办法,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休闲圈监督,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反映的“四风”问题,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二)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1.落实“五有一网格”管理。各县区、学校要严格落实“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的“五有”防控措施。健全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落实细化到班级、宿舍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

2.落实人员值守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学校要强化校园值班值守,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需要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须扫广西健康码、测体温、登记、佩戴口罩,本校师生进入学校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落实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寒假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随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做到疫情处置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各单位和各学校要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动态变化,持续做好中高风险地区返邕师生员工信息排查,师生员工(包括其在区外大中专院校就读子女)从中高风险地区(包含境外)返邕、密切接触从中高风险地区来邕返邕人员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和社区(村委),并通知以上人员按照《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入境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邕来邕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新冠防指〔2021〕16号)要求,配合卫健部门、社区做好居家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4.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储备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方案合理确定本单位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体温测试仪、体温测试枪、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消毒设备、消毒剂、消毒液、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等。采购足够的防护服、隔离服等装备。切实做好学校医护人员、门卫安保人员的防护工作。

5.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在放寒假前开展1课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教育师生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引导广大师生寒假期间“非必要,不离邕不离桂”,留在当地过春节,家住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暂不返乡回家,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游,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6.做好师生员工返校前健康管理。各学校应要求师生寒假期间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每日测量记录体温,并注意观察有无其他可疑症状,当出现发热、咳嗽、胸闷、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要立即到公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各学校应在师生返校前14天,落实人员了解全体师生员工体温体征信息,了解师生员工外出旅游情况,并在开学前三天排查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名单,提前通知其暂缓返校。

7.提前谋划春节学期开学工作。各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提前做好错峰开学的工作预案,合理安排学生返校。学生返校前,学校要做好疫情防控隐患排查,查找堵塞疫情防控工作漏洞。开学前一周要全面做好教室、宿舍、活动场地、餐厅等场所的通风、清洁、消毒工作,保持校园干净整洁卫生。为确保消毒工作的效果和质量,负责消毒工作的人员应经过专门的消毒技术培训或聘请专业消杀公司进行消毒。

(三)认真做好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1.做好期末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寒假放假前寄宿制学校学生不离校,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寄宿制学校师生全天居家,不得外出,强化闭环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须于2021年1月22日前完成期末测试工作。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统筹做好教师阅卷、质量分析和学生管理工作。在寒假前组织好散学典礼,做好寒假工作部署,强调疫情防控教育、垃圾分类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等,散学典礼要采用班会、广播或线上等分散组织的形式,避免人群聚集。

2.做好学生假期课外活动指导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中小学生减负规定,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增强寒假作业的实践性、社会性、生活性,布置一定量的家庭劳动作业,引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劳动及实践活动。要开展好“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活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鼓励学生在假期读名著、读好书,写读书笔记等,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加强文明上网教育。要做好体育健康锻炼,坚持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持续关注学生假期居家心理健康状况,定期开展线上心理健康辅导和阳光健康心理的宣传教育,不断推动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做好中职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各中职学校不得在寒假期间组织新的跟岗、顶岗实习或批准学生自主顶岗实习。对暂未开展但原计划于近期开展实习的,要立即与实习单位对接,延期组织实习,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对正在开展的实习情况要进行全面摸排,凡有学生还在实习单位的,要加强统筹管理和风险防控,摸清学生实习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档案。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随时与在外实习学生保持联系,密切注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控制学生外出活动,及时掌握学生工作生活情况;教育指导实习学生遵循当地疫情管理规定及实习单位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实习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做好家长的沟通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学生实习工作安全有序。

4.做好学生离校和返校的防疫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制定错峰放假的工作计划,避免出现校门口拥堵现象。各中职学校要做好非南宁市户籍学生返乡的管理工作,“一人一档”制定学生信息台账,准确掌握外地学生离校返乡和离乡返校路线、乘车信息和乘车凭证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无遗漏,确保学生安全到家。师生离校返乡和春季开学离乡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口罩、速干手消毒剂、一次性手套等必要防疫物品,加强健康防护。有条件的学生应由家长自驾接送。在购票、候车、乘车全过程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途中要主动配合交通场站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市外区内学生、区外低风险地区学生、区外中高风险地区学生应分类管理、分类指导。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提示,切实增强外地学生的自我防控意识,强化“学校、路途、家庭”防控链条管理。学生开学返校时,学校要落实关口前移、坚持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

5.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防疫和监管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防疫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培训机构人员健康管理,每天对培训场所进行清洁通风消毒,在卫生间等处提供洗手液或免洗洗手液。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应以线上培训为主,如确需开展线下培训服务,要向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线下服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通过课程调整、预约上课等形式合理控制同一时段内的学生数量,师生应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寒假期间严禁举办各类邀请家长及社会人员参与的教学展示、公共课程等聚集性活动。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适时采取停止线下培训措施。此外,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常规管理,指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诚信经营。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机构,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乱收费、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规违法行为,做好《关于中小学生参加外培训活动告家长书》的发放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录入更新工作。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在寒假期间,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督查,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和规范办学等方面情况。

(四)扎实开展常规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县区和各学校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并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四个不摘’”和“控辍保学工作标准、工作力度和工作要求总体稳定的‘三个保持’”要求,继续按照脱贫攻坚控辍保学工作“双线四包”“责任和三级联动”机制,聚焦建档立卡脱贫户,全力抓好控辍保学工作。要充分利用假期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认真做好疑似失学辍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组织进村入户集体大家访活动,了解家访对象思想动态,宣传正确教育理念、控辍保学政策和教育资助政策,努力解决困境儿童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重点做好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重点监测工作,及时督促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继续巩固好控辍保学“双清零”工作成果。

2.做好春季学期教材接收和发放工作。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主动对接教材配发部门,按照教材到位情况,稳妥做好新学期教材的接收和发放工作。要指定专人接收教材,接收时需要求配送人员提交本人检验合格的核酸检测报告,并对接收的所有教材进行全面消杀后才能入库分发。

3.认真做好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利用好假期时间进一步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加强学籍异动管理,切实摸清底数,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重点排查违规建立学籍、空挂学籍、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等问题,确保“人籍一致”、台账清晰。各单位、各学校也要提前做好新学期接收转学学生的各项准备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对于地段转学需求量大、空余学位紧张的学校,要提前做好预警并严格按照政策规范化、专业化地接待学生家长,切实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4.扎实开展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一是做到政策宣传有告知。在学期结束前,在家长会上、在期末班会上再次将资助动画宣传片向学生家长和学生进行播放和宣传,并印发资助政策给学生和家长。二是做到建档立卡再排查。各学校要在期末向全体学生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排查单,由家长签收并收回全部回执,同时要求家长在回执中注明其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建档立卡户家庭是否已了解相关资助政策,提醒家长将所享受的政策与《帮扶手册》中相关内容进行核对,进一步提高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三是做到资助档案无缺漏。各县区、各学校要在期末期间及时将2020年度的学生资助申请表、认定表、发放清单、签领表等资助档案进行整理归档,杜绝申请证明材料缺失,确保经得起检查核验的考验。四是做好新学期资助准备工作。对2020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生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进一步完善和修正,确保基础信息准确无误,为2021年春季学期数据比对和资助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对已确认为符合享受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普通高中免学费、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等政策的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孤儿等特困学生,学校资助部门要及时将学生名单提供给学校财务部门,在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时按标准直接免除有关收费,不得先收后退。

(五)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各县区和各学校要结合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科学规划2021年培训工作,做好“十四五”期间教师培训谋划工作,加强培训项目的学科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全市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2.做好教师招聘各项准备工作。寒假是做好年度教师招聘计划的关键阶段,各县区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2020年教师招聘工作,提前研究教师招聘工作的规划和可能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力争在2021年春季学期完成教师招聘主体工作,年度招聘计划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完成。

3.切实做好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各县区教育部门要会同人社、财政部门,按照自治区要求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工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各项政策,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继续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乡村生活补助计划,进一步加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投入,根据学校距离、生活条件艰苦程度等探索实行差别化补助,按质按量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不断增强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加强假期教师管理和引导。各单位和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使命,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情怀,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奉献、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做出应有的贡献。要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六)扎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1.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各县区和各学校要按照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抓好学校人员密集、电动车停放、危险化学品储存、高层建筑、建设工地等重要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引导师生员工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坚决防范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加强对学校各项目建设工地的安全检查,督促建设方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坚决防止抢工期、赶进度和违法转包等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提前落实好节日期间停产停工和节后复工复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放假前后学校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监管和疏导,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确保节假日期间欢乐祥和。

2.加强安全教育提醒。广泛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专题教育。要深入推进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中毒安全常识及应对措施,提升排查发现使用燃气热水器、烧炭取暖等安全隐患的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寒假放假之前,要结合节假日及冬季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安全警示教育,重点进行交通安全、财物安全、人身安全、用火用电安全以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传销等主题教育。加强家校联系,对学生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和警示,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责任,严防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铁路沿线中小学校要加强铁路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提醒学生不到铁路附近玩耍、打闹、横穿铁路,不做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位于林区的学校要加强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森林防火意识。

3.加强应急值守及校园安全管理。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有效处置,并按要求报告信息。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出入校门登记查验、校园巡查等制度,严防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滋事、盗窃财物等,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二层机构,各事业办、民办学校收到本通知后,填写《回执单》,于1月22日前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市教育局,或扫描PDF发送至市教育局邮箱nnjygw@163.com,传真:2624622。

(二)放假期间市教育局联系电话:2804643,传真号码:2624622,晚上、假日值班电话:2804643。

附件:回执单

南宁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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