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师范学院教务处入口:http://jwc.cdnu.edu.cn
成都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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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师范学院教务处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对教学和教学改革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研究拟定有关教学及教学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提出专业设置、专业建设及拓宽专业面等问题的意见;负责新设专业的审核和向上级部门的申报工作。
三、根据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要求,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规定,提出本校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和要求。
四、负责各专业教学计划制(修)订的组织、审核以及教学计划实施指导与监控;负责学校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修)订、执行及监督工作。
五、负责编制教学校历,下达教学任务,审定教学进程,审定教师工作任务,组织编排课表,调度教室。
六、负责学校各类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监督工作。
七、负责组织进行教学质量、专业、课程、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教研室、实验室等全校性的评估工作。
八、负责组织全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以及教材建设、教材征订与结算工作。负责优秀教材、教学优秀成果奖等各项教学奖励的评选工作。
九、负责学生在校学籍情况(升留降级、休学、退学、复学、转学及保留学籍)及毕业、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与管理。负责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升留降级、休学、退学、复学、转学)及毕业、学位授予资格的检查、考核与管理。
十、负责教学实验室、教学实习基地等教学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负责汇总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及上报。
十一、负责全校各专业实习、实验、毕业设计(论文)以及各类学科竞赛、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等实践教学工作各环节的规划指导、监控及管理。
十二、 按照成都师范学院关于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教学专项经费进行预算、分配、监督和管理。提出教学业务费、教学设备经费、教学物资的使用原则与规定。
电话:028-6605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