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年报入口:http:// ln.gsxt.gov.cn
202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
202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年报入口:http://ln.gsxt.gov.cn
2023辽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主体年报公示须知
一、年报范围
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未被吊销及未注销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内资和外资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所有分支机构等),均应进行年度报告公示。
二、年报时间
企业年报起止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向社会公示。
三、年报内容
年度报告内容包括联络员信息、企业基本信息、投资人及出资信息、网店网站信息、对外投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非公党建信息、特种设备使用信息、海关信息、外商投资企业信息等几个方面。企业因主体不同,年报公示内容略有不同。
四、年报方式
企业须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以下简称“公示系统”)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按照说明和提示,在线填报并提交公示年度报告。
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填报”模块的登录方式为联络员手机验证登录,并提供在线联络员注册功能。凡是已经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过联络员备案的企业,可以用备案的联络员信息登录;未办理联络员备案的,需要先进行在线联络员注册,成功之后方可登录。联络员信息变更的,需要重新进行注册;重新注册后,原备案或注册的联络员信息失效,不能再用于登录。
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同时提供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
五、年报公示流程
1.年报申报网址和填报方式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申报网址http://ln.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或IE8浏览器进行企业公示信息填录)
(2)用联络员验证方式登录的。进入企业信息填报后点击“联络员登录”,进入界面下方的“联络员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系统提示注册成功后,此联络员信息可用于登录系统填报企业信息。在联络员登录界面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和联络员身份证号,点击界面空白处,系统自动识别企业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备案手机会收到验证短信,填写手机验证码,登录主界面后在线进行“年度报告填报”。
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登录的。请在微信的小程序中找到“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扫一扫登录或通过支付宝中小程序下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通过扫一扫登录
2.年报信息填写流程
登录主界面后,点击“年度报告填报”,如往年未填报,需先行补报,再报送2022年度的年报。填写年度报告前,请认真阅读《填写须知》,按要求填写。
(1)基本信息:每一步操作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进入下一环节填报。填报时应首先查看下方的“提示”。
基本信息除提示外,还应注意:1、从业人数应大于等于非公党建表中的党员数;2、联系电话填移动、固定电话均可,固定电话建议加区间号0419。3、电子邮件填市场监管部门专属邮箱或自己常用邮箱均可。4、选择是否有网站、网店、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等信息时要真实准确,此项内容关系到下一步页面是否需要操作。5、企业主营业务活动为统计部门统计事项,按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如实填写。
(2)投资人及出资信息:单位为万元。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填写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时间,每一个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认缴和实缴出资时间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最后一次认缴和实缴时间,出资方式可以多选。
其他按“提示”操作即可。
(2)股权转让信息:此项仅为有限责任公司填写,信息为报告年度内产生的。
(3)网站网店信息:点击“添加”按钮后按提示填写信息即可“保存并下一步”。
(4)对外投资设立企业信息:点击“添加”按钮后按提示填写信息即可,信息时间节点为2022年12月31日,“保存并下一步”。
(5)对外担保信息:点击“添加”按钮后按提示填写信息即可,信息时间节点为2022年12月31日“保存并下一步”。
(6)资产状况信息:单位为万元,信息为2022年度财务数据,请企业按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数据间逻辑平衡关系由企业自己负责,并注意“提示”内容。
(7)社保信息:全年累计缴费人次指各月参保人数之和,期末参保人数指12月份参保人数,全年缴费基数合计指报告期内单位申报社会保险费基数之和(应发工资和奖金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8)科技企业信息采集:为数据采集项,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填报,不向社会公示,仅供政府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9)非公党建信息要认真、全面填写。
公示信息确认环节可对前面填报信息进行浏览,如需修改应点击需要修改项目标题栏,进入到修改状态。若无需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出现提交成功提示后,退出系统,年报公示操作结束。
(10)海关企业信息:非进出口企业无需填写,具体填写方式咨询属地海关。
(11)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自2020年度年报开始,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3.年报修改
在年报提交后发现年报信息需要修改,在6月30日前可重新登录公示系统,点击“年度报告填报”进入,即进入修改状态,可对任意一项年报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历史年报内容需到监管机构提交《年报信息修改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修改,历次修改信息随年报信息一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