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临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乡村振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临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乡村振兴)申报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乡村振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全市开展继续教育的服务载体,是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平台基础。为加快建设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沂蒙高地,着力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本年度将开展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乡村振兴)(以下简称“市级乡村振兴继续教育基地”)的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级乡村振兴继续教育基地依托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乡村企业、农业公园、行业协会、大型家庭农场和农业合作社、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施教机构建设。培训面向粮、棉、油、果、菜、茶等种植业,畜牧、淡水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水利、林业和乡村旅游等领域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乡村振兴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应有服务乡村振兴人才队伍的实践基础、施教机构,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满足培训需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专(兼)职教师应当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公认度。
(二)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从事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有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规范的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制度。
(三)能为市级乡村振兴继续教育基地的建设和日常工作开展提供配套经费保障,专款专用。
(四)具备与所承担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固定教室、教学设备、专业图书资料及相应的硬件设施。开展专业性强的继续教育培训还应有能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实训的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五)服务于乡村人才振兴、产业振兴,每年培训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500人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不少于200人次。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申报单位应按规定程序申报。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主管部门审核。
(二)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主管部门根据本县区、本行业的资源优势和承担培训任务的需要择优推荐1家单位,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议和实地考察,对通过的单位发文予以认定并颁发牌匾。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市级乡村振兴继续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突出乡村振兴战略导向,遵循“优化布局、突出特色、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培育。
请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主管部门于6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报告、《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式五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和《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雨、宋毅
联系电话:0539-8609931
协同邮箱:市人社局专技处
电子邮箱:lysrsjzjc@ly.shandong.cn
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
附件:1、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
2、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