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规定片酬 总片酬不得超过综艺节目总成本四成
11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要严格控制综艺节目嘉宾片酬,目的在于遏制追星炒星等不良社会风气。广电总局规定片酬,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
广电总局规定片酬,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同时规定,政府资金、免税的公益基金等不得参与投资娱乐性、商业性强的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
根据广电总局的最新规定,如果演员片酬超过了官方规定,一经查实,由所属协会上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视情况依法采取暂停直至永久取消剧目播出、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
同时,演员片酬超过配置比例规定或最高片酬限额的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不得参加党委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的评选奖励,不能享受政府资助补贴。
广电总局规定片酬根本目的是为了引导社会风气,正如最新通知中所强调的,经济效益要无条件服从社会效益,绝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绝不能做市场的奴隶,使作品充满铜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