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出差补助标准 8月1日起出差住宿伙食有新规
作为国家单位的员工,公务人员的待遇是相当优厚的,出差的时候不仅能报销差旅费,同时此前伙食也有一定的补贴,不过从8月1日起就要有新变化了。那么,目前公务人员出差补助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近日,国家财政部官网发布了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中央单位出差人员出差期间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中央单位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同时,出差人员出差期间需按规定领取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没有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交纳。
此前,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规定,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员每天限额500元。部级官员赴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大连、吉林等地,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多为800元。
按照新的标准,如果一名处级干部到北京出差,可以入住市区的中档酒店,而且交通便利,这对出差办事的人来说挺重要。本次调整中值得注意的是,在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这6座城市引入了淡旺季的概念,标准可上浮20%-50%。拿青岛来说,夏天这里游客众多,酒店一房难求,适当提高标准,保证顺利入住,可以避免耽误事。这一调整,也是从实际出发的务实之举。
以上这些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务人员出差最新的补助标准了,由此可见,从今年8月1日起,国家对于公务人员出差的差旅费报销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当然具体的实施细则还是要以当地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