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对公职人员不再超生即开除 政策有了松动
以前政策对公务员以及教师这些职业的计划生育是非常严格的,凡是超生即将开除,不过最近多地对公职人员不再超生即开除,政策相对来说宽松了许多,而且也带有更多的人性化,生孩子不应该与职位挂钩,如果超生就要开除的话,未免太果断了。
此前,广西计划生育条例要求对国家公职人员的超生行为“依法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最近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显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超生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开除处分”被修改为“依法给予处分”。这意味着广西的计划生育条例删除了公职人员超生将被辞退的规定。
此外,上述计划生育条例还修改了非法生育登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限制条件,删除了原“自处理决定完成之日起七年内”非法生育依法享受社会抚养费、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限制期限,修改为“非法生育情节严重的,不得登记(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此前,广东、海南、宁夏等地的计划生育条例删除了“公职人员超生将被辞退”的规定。
超生行为,如果按照旧法是违法的,但如今法律提倡一对夫妻要两个孩子。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若适用修订后的法律规定,二胎不再认定为超生行为,至少,之前的超生行为在二胎政策实施后接受处罚的,不应该受到开除公职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