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大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有哪些?
近日,北京工商局对近期展开的打击侵犯商专项行动做了通报,其中“tiger”注册商标涉嫌侵权,被罚款近5587余万元,也被媒体称为北京最大商标侵权案,那么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有哪些?下文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北京最大商标侵权案
据介绍,2018年,北京市工商局开展了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侵犯商标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办结案件2334件,罚没款1.02亿余元,移送司法机关22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1个。
截至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共查处涉及苹果、奔驰、宝马、壳牌等侵犯涉外商标专用权案件237件。其中,东城分局查处当事人利用手机地图自设点位,将自身经营场所位置点设为唯一的“苹果官方授权服务中心”方式误导消费者,仿冒“苹果”服务商标的手机维修店,罚没款900余万元;丰台分局查处销售侵犯“tiger”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件,罚没款高达5587余万元。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使用侵权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
关于“类似商品”的认定,应以商标注册证书中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准。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看两种商品在功能、用途上是否具有共同点,消费对象、销售渠道是否相同。
1、两个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相类似;2、两个商标的标识的主体部分是否相近似。
具体认定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评判的主观标准,并采用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
总的来说,在商标版权越来越重要的今天,商标侵权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还是非常严重的,广大商家企业在遇到相关情况时,一定要慎重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