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母亲获刑3年 苏银霞非法吸存2500余万
曾经山东的辱母杀人案轰动全国,正当人们都在同情于欢母子的同同时,事件却发生了惊天逆转,于欢的母亲苏银霞被曝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且涉案金额高达2500多万,近日,法院就此案公开宣判,于欢母亲获刑3年并罚款8万元。
曾在2017年,山东冠县“刺死辱母者”一案引发空前关注。案件中,于欢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当地警方是否存在渎职行为等都是各界关注的焦点,然而,随着案件持续发酵,越来越多的案件细节浮出水面。
据悉,48岁的苏银霞不仅借高利贷,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看到这里,苏银霞即便是再令人同情,然而她此举也是无法被原谅的。
2018年11月14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于西明、于家乐、苏银霞、张振永、程笑、樊正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苏银霞为备受社会关注的“于欢故意伤害案”当事人于欢的母亲。
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单位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被告单位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判处被告人于西明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判处被告人于家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判处被告人苏银霞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振永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对被告人程笑、被告人樊正安免予刑事处罚。扣押、冻结在案的款项依法发还集资参与人。
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大公司)、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雅公司),被告人于西明、于家乐、苏银霞、张振永、程笑、樊正安于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期间,通过源大公司在济南收购的山东正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同)2508.85万元。
其中,源大公司、于西明、于家乐、苏银霞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508.85万元,赛雅公司、张振永、程笑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50.85万元,樊正安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54.7万元。上述款项主要用于源大公司生产经营、还本付息等。
2014年1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已返还集资参与人1247.74万元。案发后,办案机关依法开展涉案款项的追缴、动员退交工作。截至目前,案发前尚未返还集资参与人的涉案款项已全部退缴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