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新规”为持卡者消费“减负”
感受免费洗车服务、吃饭享受打折优惠、购物赢积分有好礼……如今,信用卡使用功能变得丰富起来,许多市民都愿意通过办理一张信用卡,来体验这种便捷的消费方式。日前,央行发布了《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信用卡利率标准、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等作出了新的规定。那么,此“信用卡新规”将会对市民消费有着怎样的影响呢?为此,记者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采访。
“您的招商银行信用卡本期账单人民币6124元,到期还款日5月15日,最低还款额600元,若已还款请忽略。”家住远洋绿洲小区的徐女士是一位“信用卡达人”,由于她每次购物或者吃饭时,几乎都用信用卡进行结算,因此也算对信用卡业务颇有研究,近日,当徐女士收到银行发来的还款短信时,她不禁皱起了眉,徐女士坦言,作为一名透支限额的“剁手族”来说,信用卡每日透支利息是很可怕的。
不过,此次“信用卡新规”也总算为像徐女士这样的透支“剁手族”带来一些好消息。记者了解到,从目前来看,各家银行的透支利息是每日万分之五,而此次“信用卡新规”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现行透支利率标准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在日利率万分之五的基础上下浮30%。“实际上,新规实施后,信用卡透支利息最高可能打七折,免息期还可以超过60天。”徐女士表示。
同时,对多数持卡市民来说,他们对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并不陌生。“本次新规提出,在预借现金上,持卡人可通过ATM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业务的限额,由现行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据平安银行嘉兴支行客户经理吴亚娟表示,同时,新规还取消了滞纳金,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协议约定违约金,这项限制的取消将更加方便持卡人向信用卡“借钱”。
据介绍,市民陆先生平时除了习惯用信用卡之外,像以支付宝、微信为代表的网络支付方式他也经常使用,此前,让他郁闷的是,现行政策不允许使用信用卡向第三方支付账户充值。“可喜的是,新规变更为当借记卡没有充足资金时,信用卡将可以为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充值。”陆先生说,虽然预借现金无法享受免息还款,但也是一项进步。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还规定,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据相关业内人士表示,显而易见, 持卡人因违约金、欠缴年费等产生的收费今后将一次性收取,不能再利滚利计息,这也将降低持卡人的用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