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基本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社保中的五险一金,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详了,但是五险的具体知识,估计就还是有不少朋友不了解了吧?比如五险中的医疗保险方面的知识,大家知道多少?如何办理苏州市基本居民医疗保险?下文将介绍苏州市基本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具体请阅读下文,由医保小编整理。
一、苏州市基本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对象:
根据参保对象及其缴费水平的不同,社会医疗保险分为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医疗保险。
职工医疗保险是强制性社会保险。
1、本市行政区域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2、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二、苏州市基本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村(社区)委会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开户银行印鉴(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三、苏州市基本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7日申报期内,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申报手续。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功能设定,在上述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8-10日进行结算,确定各参保单位当月社会保险费应缴数额。参保单位可于每月11日后,至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打印《社会保险费月度结算表》。
3、每月25日前,参保单位缴纳当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企业参保单位应于每月22日前解缴至其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机关事业参保单位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四、苏州市基本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参保单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7日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8-10日进行结算。
2、办理费用:免费
3、办理地点: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苏州市十梓街548号
电话:0512-6521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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