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石家庄生育保险新政策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那么2016年石家庄生育保险有哪些新政策呢?接下来小编在下文给大家介绍一下石家庄生育保险新政策。
一、2016年石家庄生育保险新政策讲解
按照规定,此次调整,按0.4%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费率调整为0.25%;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费率调整为0.5%。这是继工伤保险费率降低之后,社保五险中的又一“减负”举措。
二、石家庄生育保险参保者待遇不受影响
按照有关规定,生育保险费的缴纳,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其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保险,则由个人负担。此次调整,时间从今年10月1日起算,此两者的缴纳费率,分别由0.8%、0.4%,调整为0.5%、0.25%。缴费比例下降后,企业或个人需要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也就相应降低了,但参保人员的待遇并不受影响,按生育情况不同,仍分为120~3500元等七个等级。
三、石家庄生育保险可直接结算
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目前可直接结算,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更加便捷。为方便生育保险住院医疗费的报销结算,经升级医保网络系统,石家庄市区对依法取得了生育证件的参保人员,可实现住院医疗费在出院时即时结算。
参保职工在本市辖区(包括所属县、市)办理生育证的,办证15日后可实现生育住院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
参保职工在外地办理生育证的,可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证件,于每月10日前到市医保中心登记信息后,可即时结算;也可按原办法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出院后再按规定报销。
四、石家庄生育保险新政策:生二孩仍可享生育险
随着二孩儿政策的全面放开,已经享受过生育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生二孩儿时还能享受待遇吗?《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按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十个月(不含补缴时间)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也就是说,只要参保人员符合生二孩儿的政策,就可以再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持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的职工在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时,还需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诚信申请审批表》复印件。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石家庄生育保险新政策的介绍,欲知更多社保知识、信用卡知识请关注卡宝宝网哦!卡宝宝网同时为您提供更多社保资讯以及更多银行信用卡的优惠信息、信用卡指南、信用卡攻略,让您更好地了解社保以及更好地使用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