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22山东钢铁股吧价格(上证指数600022山东钢铁行情)
证券代码:600022 证券简称:山东钢铁 公告编号:2014-054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增资框架协议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 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集
团”、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公司”
) )
签订《增资框架协议》。山钢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
76.35%的股权,同时持有日照公司的全部股权,本公司与山
钢集团、日照公司签订《增资框架协议》构成关联交易。现
就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向包括山钢集团在内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用于增资日照公司实施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
目,并因此与山钢集团、日照公司签订《增资框架协议》。
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已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并增资日照公司相关事宜,独立董事
已发表意见并公告。2014年12月1日,公司就增资事项正式
与山钢集团、日照公司签订《增资框架协议》。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4年12月 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
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对
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
事审议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山钢集团
1、山钢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000000277
法定代表人:任浩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4 号楼
注册资本:10,450,000,000 元
成立日期:2008 年 3 月 17 日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生铁、钢锭、
钢坯、钢材、球团、焦炭及焦化产品、炼钢副产品、建筑材
料、水泥及制品、水渣、铸锻件、铸铁件、标准件、铝合金、
保温材料、耐火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机电设备制造,
机械加工;建筑安装;集团所属企业生产产品和所需设备、
原料经营及进出口(涉及经营许可制度的凭证经营);冶金
废渣、废气综合利用;工程设计及工程承包;投资;房地产
开发;房屋、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与山钢集团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山钢集团之间的股权控制关
系如下:
3、山钢集团主营业务情况
山钢集团主要钢材品种有中厚板、热轧板卷、冷轧板卷、
H型钢、优特钢、热轧带肋钢筋等,已经成为全国著名的中
厚板材生产基地和H型钢生产基地,广泛应用于汽车、石油、
铁路、桥梁、建筑、电力、交通、机械、造船、轻工、家电
等多个重要领域,远销美、英、德、印、日、韩等几十个国
家和地区。在大力发展钢铁产业的同时,积极发展非钢产业,
已形成矿业、物流与加工配送、金融、房地产、信息与工程
技术、耐火材料等主要业务板块。
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山钢集团 201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主要数
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合并报表
资产总计 18,452,314.33
流动资产合计 6,879,504.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572,809.83
总负债 14,662,275.79
流动负债合计 11,016,324.29
非流动负债合计 3,645,951.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90,038.54
少数股东权益 2,165,603.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624,435.20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营业收入 11,652,088.12
营业成本 10,800,497.81
营业利润 -202,776.92
利润总额 85,054.62
净利润 -176,403.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9,342.21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9,412.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0,955.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8,376.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 -480,198.8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68,240.44
(二)日照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000000986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
住所:日照市东港区济南路 396 号
法定代表人:陈向阳
注册资本:1,480,000,000 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2 月 19 日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建筑材料(不
含水泥)、矿石加工、销售;铸锻件、机电设备(不含特种
设备)制造,机械加工;矿山投资;冶金废渣、废气综合利
用;冶金工程设计及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房屋、设备租
赁;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与日照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
日照公司为山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山钢集团直接
及间接持有本公司76.35%的股权,本公司与日照公司为关联
方。
3、日照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日照公司的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尚未完成建设,目前
暂未实际开展业务。
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日照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会计报表如下
(2013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4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已
经审计)
:
项目 2013 年 2014 年 1-9 月
资产总计 65,783.87 804,636.06
流动资产合计 1,486.65 731,322.71
非流动资产合计 64,297.22 73,313.35
总负债 67,992.43 161,839.61
流动负债合计 67,992.43 161,839.61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08.55 642,796.45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208.55 642,796.45
营业收入 - -
营业成本 - -
营业利润 -1,001.06 -
利润总额 -1,001.06 -
净利润 -1,001.06 -
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001.06 -
利润
注:日照公司自 2013 年 6 月项目正式开工后所有支出全部资本化,因此 2014 年利润
表无数据。
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2,509.43 1,728.49
净额
投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5,000.00 -132,800.00
净额
筹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7,767.83 730,000.00
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 258.39 598,928.49
期 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1,481.15 600,409.64
额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方式
对日照公司的增资价格以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出具的大
正海地人评报字(2014)第352B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格
为准。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日照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评估值 642,814.95 万元,依此确认本次增资价格为每股
4.34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取得日照公司51.0018%的
股权,公司与山钢集团约定由公司委派的董事在日照公司董
事会中占多数席位。
(二)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
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目的
1、实现山东钢铁产业升级,提升上市公司业绩
山东钢铁通过对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增资实施日
照钢铁精品项目,有助于加快山东省实现钢铁产品结构优化
升级,提高全省高端钢材比例,提高沿海钢铁产能占比。同
时,日照项目具有较高的装备及工艺水平,产品主要应用于
高端的汽车、家电、机械制造、海洋工程、石油化工及新能
源等领域,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利润
水平。
2、进一步消除同业竞争
日照公司现由山钢集团全资持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
司将获得对日照公司的控制权,促使山钢集团旗下钢铁业务
转由上市公司负责实施,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实施日照钢铁精品
基地项目。随着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的建设完成,公司将
新增高端钢铁产品产能,产品结构将得到升级调整,有利于
增强公司抵御钢铁行业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及持续经营能力。
此外,公司将通过本次增资获得日照公司的控制权,可
进一步消除本公司与山钢集团的同业竞争。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签订《增资框架协议》事宜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与山钢集团、日照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增
资框架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的形式、内容与
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增资
价格以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为准,评估方法合适,
定价公允、合理。
2.山钢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 76.35%的股权,日
照公司现系山钢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
引》等规定,山钢集团和日照公司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与山钢集团、日照公司签订《增资框架协议》构成关联
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对《增资框架协议》进行审议时,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
《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本次增资日照公司投资建设日照钢铁精品基地,
有利于改善公司产品结构及档次定位,提高公司未来盈利能
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本次签订《增资框架协议》相关议案尚需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与相关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
决。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钢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之增资框架协议》;
3、《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增资框架协议
书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