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中的分拆是什么?
细心的檀香会发现,9月份以来国泰CES半导体芯片ETF(512760)这只基金净值跌了不少,直接从2块多跌到了1块。一方面是行情的原因,还有更重要的,是基金拆分了。
基金拆分指的是在保持基金投资人资产总值不变的前提下,改变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总份额的对应关系,重新计算基金资产的一种方式。
基金拆分后,原来的投资组合不变,基金份额拆分通过直接调整基金份额数量达到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目的,不影响基金的已实现收益、未实现利得等。
比如国泰CES半导体芯片ETF,9月9日按 1:2 的拆分比例进行拆分,即每 1 份基金份额拆成2份,拆分后净值由2块变成1块,大家手上的份额变成原来的两倍。
基金拆分对于基金本身没什么影响。但是拆分过程中场内基金停牌会影响基金交易,比如国泰的半导体ETF,之前9月9日那天很多檀香都在群里问为什么不能交易,主要原因就是基金因为拆分停牌了。
那么基金为什么要拆分呢?这里给出一些原因供大家参考:
1、增加基金活跃度。国泰半导体ETF的原因是提高基金的交易便利性,的确,基金折算后如果净值降低,对于二级市场投资人来说,交易门槛会降低,这样就会有更多的投资人参与。
2、迎合投资心理。很多基金投资人喜欢买净值低一些的基金,如果基金拆分后的单位净值降低,对基民的吸引力会提高。
3、使净值近似指数。部分指数基金在初上线时会将让折算后的基金净值与跟踪指数接近,比如目前中证500是6000多点,大家会发现很多中证500ETF的单位净值是6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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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拆分是什么意思
基金分拆是在保持投资者资产总值不变的情况下重新计算基金资产的一种方式。分拆后,基金份额增加,单位净值减少,总资产不变。分拆后,基金收益的计算方法也将保持不变。说白了,其实就是一个算术运算游戏,对投资者的权益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即把100=2×50换算成100=1×100,即净值从2.000元减少到1.000元,在保持总市值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份额。
大规模分红分拆基金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净值,给基础市民一种价格低适合买入的错觉,表示基金希望扩张
。分红分拆比例较大的基金分红分拆前后效果相同。分红和分拆后,基金的净值会减少。减少取决于股息和分割比率。此时(分红分股前后)没有亏损。假设:1股2.2元拆分为1股1.1元。这时候2.2元可以买2股,基金价值没有变化;蛋糕的大小没变,从10切到20,原来买1=后来买2,分红也是如此。大规模分红分红的基金,对于持有该基金的客户来说,各有优劣,原因同上。
基金拆分和分红对基金有什么影响。基金分拆和基金分红是基金市场常见的景象。
究竟什么是基金分红分红,基金如何实施分红分红,分红分红对基金有什么影响?这些一定是很多基金投资者比较关心的问题。今天,小编就为各位小伙伴详细讲解,带领大家穿越基金版图,领略基金界动人的风景。
本次拆分仅调整基金份额的净值和份额,不会对原投资者的总资产造成任何影响。
基金份额的拆分只需要进行会计调整,拆分前无需调整基金头寸,不会给基金的投资运作带来额外的负担。此外,实施分拆的老基金具有一定的底部位置,在面对复杂的市场变化时能够掌握一定的主动权。如果有任何影响,可能伴随着投资者对拆分基金的认可和热情。在市场行情火爆的情况下,短期内会有较大规模的资金增加。至于对基金业绩的短期影响,是因为头寸的变化因市场情况而异。在大幅上涨的市场中,由于股票头寸较轻,拆分基金可能上涨相对缓慢。
二:集合的分拆是什么意思
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尚未上市的集团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则指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三:分拆预期是什么意思
观点网4月22日,众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已获附属公司众安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告知,众安智慧已就建议分拆向港交所提交聆讯后数据集。
此前4月11日,众安集团有限公司宣布建议分拆众安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在港交所主板独立上市进展,将通过优先发售的方式向合资格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相关记录日期为4月29日。
当时众安集团认为,由于建议分拆预期将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故进行建议分拆于商业上有利,且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同日,众安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
众安集团称,倘建议分拆得以进行,将以优先发售的方式向公司合资格股东提供全球发售项下初步提呈发售的众安智慧股份的不超过10.0%作为保证配额,有关建议分拆(包括全球发售的规模及架构以及保证配额的条款)的详情尚未落实。
通过分拆上市,众安集团成功地将旗下物业平台推上港股,也同时达成了旗下三家上市公司的成就:众安集团、中国新城市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未来的众安智慧生活。
最早追溯到2021年6月24日,众安智慧生活首次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在主板挂牌上市。
就在此后的12月13日,众安集团公布,公司拟分拆众安智慧于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推进拆分进程之后,众安集团再次于2022年1月30日递表。
2021年开始,众安集团就开始推进轻资产运营模式,逐步扩大物业服务、商业运营、金融投资等范围,并不断尝试新的业务模式。截止2021年末,非开发业务收入合计6.9亿。
众安集团作为母公司,于2007年便实现了港股上市,旗下中国新城市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也于2014年成功港股上市,从创始人施中安口中得知,众安集团早在2017年就在筹备众安智慧生活上市,然而那时无论在规模还是独立性上都难登港股市场。
众安智慧生活一直是“小而精”物企代表之一。
自1998年成立以来,通过逾23年经营,已从杭州一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到业务版图主要覆盖浙江省的综合地区性物企。
业绩方面,众安智慧生活收入由2019年1.8亿元增加至2021年2.96亿元,复合年增长率约为28.1%;净利润由2019年2870万元增加至2021年4180万元,复合年增长率约为20.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众安智慧生活合共有108个合约项目,总合约建筑面积约1710万平方米,涵盖中国17个城市及七个省份;以及合共管理74个项目,在管总建筑面积约为1180万平方米,涵盖中国六个城市及两个省份。
对比杭州其他物企,众安智慧生活版图和规模都不算大,业务组成也较为单一;为了能够冲击IPO,众安智慧生活这些年来也紧抓第三方业务和利润的提升。
重组前,众安智慧生活住宅及非住宅物业(如中国政府机关办公楼、工业园区、医院及学校等)物业管理业务由众安集团进行,纯商业物业(包括服务式公寓)的物业管理业务由中国新城市集团进行。
如今组成众安智慧生活服务的附属公司自1998年起向余下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已超过23年。于2019年、2020年及2021年,由余下集团及其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发展的物业所产生的整体收入合共约为人民币1.4亿元、1.8亿元及2.3亿元,占公司于各自期间总收入约78.0%、79.0%及77.5%。
截至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由余下集团开发的物业的在管建筑面积约为590万平方米、600万平方米及660万平方米,占截至各个日期在管总建筑物面积约62.0%、55.3%及55.7%。
于往绩记录期,众安智慧生活于2019年、2020年及2021年于二线城市及其他城市的在管项目数目及在管建筑面积总体增长,但是也依靠余下集团的扩张步伐。
对此,众安智慧生活在招股书上表明,未来拟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或投资专注于中国住宅或非住宅物业的其他中小型物业管理公司,以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
母公司先天的规模限制,或许也将成为众安智慧生活未来登上港股后的忧虑之一。
另一方面,2021年物业行业向港股IPO递表的企业数量高达34家,是迄今为止递表企业最多的一年;但从实际推进进程来看,年内递表并成功上市的仅有9家,实际转化上市物企还仍有许多在排队等着“号码牌”。
投资者对于物企的热情,也由2021年初急剧下降:不仅在估值上有很大回落,整体的审核进度也不断延长,更有已经成功上市的几家物企,发行认购数量远不如预期。
不可否认的是,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物业行业也迎来了收购和整合的换血期;大型物企的收并购步伐不断加快,中小型物企的同梯队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在物业行业越来越集约化专业化的趋势之下,如何顶住大型物企的规模压力,实现自身模式在资本市场的通行,是众安智慧生活等作为中小型物企的难题。
四:公司分拆是什么意思
可以从两个角度看。
第一,打个比方,把上市公司比作一只鸭子,如果整个鸭子上市卖,可能只有卖60元,如果拆开,鸭脖子、鸭头、鸭嘴吧、鸭掌、鸭翅膀、鸭肠、鸭屁股、鸭骨架、鸭肉、这么拆的话,一只鸭有可能卖到150元以上。对于一家上市公司来说,如果是多元化的业务,比如地产、制药、太阳能、锂电池、物业管理、计算机软件、连锁酒店、芯片业务、显示屏业务、电路板业务、各种业务都有,这时候拆开一些到科创板上市,有可能会像鸭子一样拆开上市更值钱。这么做的话,对于证券市场来说,使整个市场的规模大了,投资者要多花点钱来持有这家公司的股票。
第二,如果把上市公司看做是个整体,比如像格力这样,把压缩机、漆包线拆分做成两个上市公司,再加上拆分后的公司,这个情况下,相当于削弱了格力的竞争力,降低了内部效率,拆分之后的市值,加起来看会大大不如原来的市值。对于证券市场来说,股东回报会减少,虽然有可能只需要更少的钱就可以持有这三个拆分的公司的股票。实际上相当于毁掉了一家好公司。
实际上,公司的分立合并,并非简单的加减乘除,拆与合的效果需要在综合具体的情况去考虑
我认为A股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是市场发展的一个趋势,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随着自身业务发展成为双主业、甚至是多元化经营,公司集团化,如果公司过大,而各业务之间关联程度较低的话反而不利于主业,在这方面来讲是有利于上市公司的。
如果不出台分拆境内上市的话,可能会出现更多的A+H等境外上市股,都跑境外去了。对照分拆上市的条件,其实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都不符合第二条的有关规定:(二)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 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0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上面这条应该属于实质性要求了,具有关人士统计,符合这条的应该只有几百家。
有关规定的出台,为有分拆上市的公司提供了途径,一方面挖掘被低估的资产,另一方面可以重组自己的业务。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对证券市场也是有利的。
当然证监会为了防止资产的过度资本化,出台了相应的规定,例如:(五)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
当然仅仅靠这个文件还是不够的,现在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大家有什么想法可以去提,集思广益,等具体实施的时候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条件及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