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第四条规定禁毒工作实行什么为主,《禁毒法》第四条规定禁毒工作实行
禁毒工作实行以什么为主综合治理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禁毒又称禁烟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
禁毒措施如下:
1、坚持问题导向、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治理体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禁毒斗争,形成了禁毒工作齐抓共管、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为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各级禁毒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形势、认清风险挑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落实各项禁毒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2、要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戒治防控,深入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和戒毒康复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禁毒意识,着力铲除毒品土壤。要坚持严厉打击、深化综合治理,努力遏制毒品蔓延势头。要坚持落实责任、夯实工作基础,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不断推动禁毒工作再上新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第五条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禁毒工作实施以什么为主
禁毒工作实施以预防为主。禁毒(prohibition against drugs)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又称禁烟禁毒。禁毒措施:
1、坚持问题导向、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治理体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禁毒斗争,形成了禁毒工作齐抓共管、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为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各级禁毒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形势、认清风险挑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落实各项禁毒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2、要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戒治防控,深入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和戒毒康复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禁毒意识,着力铲除毒品土壤。要坚持严厉打击、深化综合治理,努力遏制毒品蔓延势头。要坚持落实责任、夯实工作基础,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不断推动禁毒工作再上新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禁毒工作实行什么为主
我国的《禁毒法》第四条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的目标就是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禁毒工作要做到种毒必究、吸毒必戒、贩毒必惩、有毒必肃。
首先我们要懂得关于毒品的一些知识,比如毒品的具体定义,就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这类国家管制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只有明确了毒品的概念才能有一个清晰的思路,知道什么是可以使用的,什么是被禁止的。
其次要知道我们国家对于服食毒品和制贩毒品的处罚,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五十克以上,就要处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且没收财产。所以说制售贩卖毒品的量刑是和严厉的,当然其他各国也是同样严厉,毕竟毒品对人的身体和精神造成的损害是极其严重的,只有严厉的刑罚才能震慑贩毒分子。
最后还是要强调一下毒品的危害,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毒害尤其严重,不管是学校还是家庭都要对青少年加强防毒教育,使青少年远离毒品,因为犯罪分子最懂得利用青少年的好奇心理,而且辨别能力又差的特点,诱惑孩子吸食毒品,所以禁毒工作真的是非常重要,而且危险性也是极大的。
犯罪分子为了追求经济利益、铤而走险,给禁毒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风险,由于现代生活的多样化,交通、物流、寄递等行业的兴起,吸贩毒的活动也会随之活跃。禁毒部门只有进一步的丰富打击手段,织密查缉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民参与,禁毒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胜利。
禁毒法第四条规定禁毒工作实行什么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禁毒宣传教育。
毒品一般是指使人形成瘾癖的药物,这里的药物一词是个广义的概念,主要指吸毒者滥用的鸦片、海洛因、冰毒等,还包括具有依赖性的天然植物、烟、酒和溶剂等,与医疗用药物是不同的概念。
从毒品的来源看,可分为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和合成毒品三大类:
1、天然毒品是直接从毒品原植物中提取的毒品,如鸦片;
2、半合成毒品是由天然毒品与化学物质合成而得,如海洛因;
3、合成毒品是完全用有机合成的方法制造,如冰毒。
毒品按其发展可分为以下三代:
1、“第一代毒品”的代表:海洛因、大麻、鸦片、可卡因;
2、“第二代毒品”的代表:以精神药物为主,比如冰毒、氯胺酮。长期使用冰毒,会产生致幻等精神病症状;
3、“第三代毒品”的代表:新精神活性物质,目前发现的此类物质主要包括恰特草、人工合成大麻素、卡西酮等6大类共354种,少量吸食后会出现心动加速、血压升高、肝肾功能衰竭等急性中毒症状,大量吸食后会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等反应,严重的会精神错乱,甚至抽搐、休克、脑中风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