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2021年7月1日起实施?公积金新政2021年7月1日起实施2021公积金的最新规定
2021年公积金新规定
2021年公积金新规定如下:
1、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百分之五,上限各为百分之十二,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百分之一的整数倍;
2、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两千一百元,不高于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三万零八百七十六元。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3、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恢复缴存、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4、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办理缴存登记、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单位,应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补缴,补缴完成后,补缴月份视同连续缴存。自愿缴存人员可参照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积金新政2021年7月1日起实施2021公积金的最新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市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市私营企业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其实不属于社会保障,但也是一项重要的福利,所以公积金对购房者非常重要,那么公积金新政2021年7月1日起实施,2021年公积金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来一起看看吧。
公积金新政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目前的社会保险总共来说分为两大类:
(1)职工社会保险:这种社会保险包括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主要面向外来务工人员,也是我们平时找工作讲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之一。
(2)居民社会保障:这种社会保障只包括两种: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主要针对的是没有特定工作单位的人,如自由职业者或农村农民。
2021年开始取消社保补缴:
从2021年开始,取消一次性社保。企业不缴纳社保可以在劳动仲裁中一次性缴纳,缴纳社保的被保险人很难再次一次性缴纳。
有规定也会有例外,但这种情况可以用特殊的方式处理.
(1)城乡居民缴纳养老保险不满15年的,到60岁时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不领取,但补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
(2)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保的,职工可以依法维权,要求企业补缴社保。
(3)离职后,如果社保断款不超过3个月,一般允许补发,但如果超过6个月,也据说要参照我们当地的政策。
住房公积金纳入强制缴纳范围:
什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市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市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市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其实不属于社会保障,但也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它允许我们申请优惠住房贷款,买房,租房等。《劳动法》明确规定,公司必须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以前并不是强制性的,但在2021年的新《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公积金也被列为强制性缴纳的范围。
自从1994年实施公积金制度以来,2011年才允许公积金缴纳房租,2013年允许公积金支付医药费,可见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了。很多人对公积金的认识还是停留在买房上,认为公积金应该废除,不过住建部就出台“新规”称,将会改革和完善公积金制度,将会大幅提高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还要改善监督服务。可见,短期内取消公积金是不现实的,为了防止公积金变成“存款”,很多城市也在转变职能,加快推动公积金贷款业务。
2021公积金的最新规定
一是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二是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2020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不高于本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0876元。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三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向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暂缓缴存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恢复缴存、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四是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办理缴存登记、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单位,应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补缴,补缴完成后,补缴月份视同连续缴存。自愿缴存人员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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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积金新政策什么时候执行
2021年公积金新政策即将调整,各地都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的调整新规定。那么,2021年公积金新政策什么时候执行?2021年公积金新政有哪些调整?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这里我们就为大家带来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21。
2021年公积金新政策什么时候执行?
株洲公积金政策7月1日起调整。7月1日起,株洲市将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本次新政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了9项具体调整。
01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计算将以账户余额为基数,计算公式变更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N倍数在15-20之间。”经管委会授权,N倍数现定为20倍。
02调整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调整为:
第1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名下已有1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即在“保一限二禁三”政策提前下,除第2套房第2次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50%以外,其他符合情形最低首付比例均为20%。
03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方法
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调整为“以中心联网的不动产权信息系统核查结果为准,并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和其他资料显示在株洲市行政区域以外拥有的个人住房。”
04调整房屋价值认定方法
二手房贷款房屋总价认定标准调整为“在税务部门出具的房产交易申报单上房屋交易合同金额价和房屋评估价二者中取较低值认定为房屋总价”。
05取消非成套住宅首贷限定
取消规定“购买非成套住宅(非二手房且层高不超过3.5m)的须为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06明确自住住房产权份额判定
新增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明确产权份额的,按均等份额核算可贷额度”。
07取消贷款结清提取公积金
取消规定“偿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未提取过公积金(含对冲还贷),已自筹资金结清贷款,限在结清贷款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金额。”
08调整离职提取时限
将离职提取时限调整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未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个人账户连续封存满1年(近1年内无缴存或补缴记录)及以上。”
09调整再交易住房购房提取时限
将购买本市再交易住房提取时限调整为“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1年以上、2年以内”。
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21
1、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2、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021年,许多地方对公积金进行了新的调整,除了买房,以下情况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1.租房:据统计,我国共有2亿租户。对于这2亿人来说,租金是支出的主要部分,可能每月工资3000到4000,租金就超过1000元,压力真的很大。如果你有住房公积金,但没有买房,而是租房子住,你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房租。当然,公积金从住房申请中提取的金额并不多,根据各地区的规定也各不相同,一般每个季度能提取4500元,可以按照一年来申请提取。
2.房屋装修:当你住的房子需要装修时,你可以向银行申请办理一次性提取,这样可以省一笔钱,需要注意的是,这类提取金额合计不能超过装修的费用。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公积金新政策什么时候执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21介绍。住房公积金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住房公积金贷款很大程度的帮助刚需购房者减少房价压力。公积金贷款调整新政为购房者带来了更多福利,大家可以了解下。更多公积金贷款利率,请继续关注这里。
2021年公积金新政策
全国范围的公积金政策2021年并没有大的更新,主要是延续2020年3月24日发布的公积金管理办法修改条例,其中最大的规定变化就是公积金被纳入强制购买的社会险种范围,和社保一起由公司代扣代缴。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颁布了关于提高缴存上限、扩大使用范围等政策。
第一,公积金政策自实施以来,并没有强制要求所有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过去基本上只有国企、外企和行政事业单位会为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2020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指出单位应按时足额为员工购买公积金,自此公积金成为和社保一样的强制性规定,一种公司也开始陆续执行新的政策。
第二,很多地方政府也相继修改了公积金管理办法,其中大势所趋就是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原来仅限于在本地购买房屋提取,现在越来越多的地区实现跨地区买房、租房、房屋修缮提取公积金,部分地区规定因疾病和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或者注销公积金账号,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今年来的新政策愈发灵活宽松,极大的考虑了民众的切实需求,十年前普通员工的公积金可以默认为当成税上缴了,因为不确定可以在一个地方待一辈子,然后买房,根本没有办法拿到公积金。近年来的公积金政策改革真的非常得人心。
根据2020年3月2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规定:1、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法律上的“应当”就是“必须、强制”的意思);2、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