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048宁波华翔股吧(宁波华翔 股吧)
(上接D353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计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已按计划实施完毕,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上述项目结余资金共计1,718.15万元(包含利息451.68万元),占承诺投资额的1.52%,本次会议同意使用上述结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项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拟增持或出售 “富奥股份”并授权董事长实施的议案》
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富奥股份”)25,256.88万股股票,基于看好其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会议同意视二级市场情况,择机继续增持其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
同时为优化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本次会议同意视二级市场情况,出售部分持有的富奥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
授权公司董事长综合考虑公司的资金状况和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变化等因素,在上述额度内,择机在二级市场增持或出售富奥股份,期限为自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期限内,富奥股份因发生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拟增持、出售的股票数相应增加。
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将严格遵守买卖富奥股份的相关规定,并做好相应信息披露工作。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对会计政策的最新要求,本次会议同意相应变更公司关于“租赁”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
相关公告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在浙江象山召开,会议具体事项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确认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32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6、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8、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凡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10、其他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 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审议《关于继续为德国、英国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9、 审议《关于继续开展不超过3,000万元额度融资租赁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变更为“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新增40万套真木件、10万套铝饰件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拟增持或出售 “富奥股份”并授权董事长实施的议案》
以上第7项提案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YPERLINK “http://www.cninfo.com.cn。依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5-11“ www.cninfo.com.cn。依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5-11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A座6层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韩铭扬、陈梦梦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林迎君;联系电话:021-68949998-8999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本次股东大会召开若有变化,公司将及时更新通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8
2、投票简称:华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注:
1、 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2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下午4: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於树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21) 491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18,966,885.15元。因期末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已超过注册资本50%,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不再提取,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59,393,598.02元,减去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股利100,196,370.24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78,164,112.93元,按总股本62,622.7314万股计算,每股可分配利润为6.83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最新总股本62,622.731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分配股利313,113,65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965,050,455.93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对董事会编制《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报告审核后,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变更为“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原投资项目”),拟投入资金17,959.00万元,建设期为14个月,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8.93%。
截止目前,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原投资项目短期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公司论证,本次会议同意,拟变更原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7,959万元,通过增资控股子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的方式来实施“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新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17,959万元,不足部分由长春华翔自筹解决。项目达产后最高可实现年营业收入27,591.00万元, 年利润总额4,317.70万元,按照所得税率15%计算,年净利润为3,670万元,投资回收期约为5.38年。
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会议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新增40万套真木件、10万套铝饰件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年产40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原投资项目”),拟投入资金14,758.60万元,建设期为12个月,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7.34%。截止目前,该项目募集资金尚未投入。
由于“碳纤维”、“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替代传统材料在汽车上规模化使用的进程一再被推后,而且时间变得不明朗。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本次会议同意,拟变更原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4,758.6万元,通过增资控股子公司——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称“宁波劳伦斯”的方式来实施“年新增40万套真木件、10万套铝饰件生产线项目”。
新项目总投资14,922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14,758.60万元,不足部分由宁波劳伦斯自筹解决。项目达产后最高可实现年营业收入27,187.00万元,年利润总额3,133.60万元,按照所得税率15%计算,年净利润为2,663.37万元,投资回收期约为5.96年。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已按计划实施完毕,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九、审议通过《关于一汽富晟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周晓峰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长春一汽富晟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交易依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交易总金额为39,000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关联交易对方——宁波峰梅承诺一汽富晟2018、2019、2020年的净利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44,000万元、50,000万元、57,000万元。
2020年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国内乘用车产量同比下降6.5%,行业整体景气度不高,导致一汽富晟2020年度业绩最终实现数低于预期,未完成宁波峰梅的承诺业绩。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一汽富晟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60,418.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5,034.24万元,低于业绩承诺的57,000万元,完成本年承诺利润的79.01%。针对上述业绩完成情况,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宁波峰梅将补偿上市公司3,090.49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一汽富晟”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一汽富晟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48,536.99万元,由于2018、2019、2020年3年均没有完成承诺业绩,2020年底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依据浙江坤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浙坤评报字(2021)第267号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报告,本次会议同意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636.99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相应减少宁波华翔2020年合并报表的归母净利润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6年10月,本公司收购宁波劳伦斯100%股权,形成商誉98,466.49万元。依据相关规定,公司在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需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依据北京中企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3337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会议同意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9,324.63万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德国华翔”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0年,公司实施了欧洲业务重组计划,重新修订了德国华翔未来5年发展商业计划。依据相关规定,2020年底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宁波华翔母公司对德国华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6.97亿元人民币,考虑到本次重组后德国华翔的实际经营情况,本次会议同意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3.01亿元,减值率为17.76%。
本次计提金额只影响宁波华翔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仔细地阅读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2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7年10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180,16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25元,共计募集资金204,382.8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96.6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01,086.21万元,已由主承销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10,672.2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32.01万元;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637.02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2,700.00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34.2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5,309.2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66.28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302.89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以及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中介费尚未置换的部分、不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2,7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4.21%,主要是本年投入永久补充流动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313.23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1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晓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丹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2月9日,公司公布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拟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控制的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87,868,194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1,2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10.61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2,528.26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以及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中介费尚未置换的部分、不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2,700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26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1年4月26日,宁波华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商誉的形成
2016年10月,公司以130,000万元的交易价格购买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峰梅”)持有的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劳伦斯”)100%股权,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31,533.51万元,因此形成合并商誉98,466.49万元。
2、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和金额
2020年全球疫情蔓延,由于宁波劳伦斯主要海外业务来源于英国和美国,因此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业绩下滑明显,且受疫情影响的时间不确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对宁波劳伦斯相关资产组在2020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
根据公司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3337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206,933.05万元,账面价值216,257.67万元,增值率为-4.31%,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9,324.63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为9,324.63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10.98%,影响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和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金额。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因收购宁波劳伦斯100%股权形成的商誉价值期末余额为89,191.35万元(包含后期并入其他公司给宁波劳伦斯带来的商誉49.48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对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在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收购宁波劳伦斯100%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22
关于为德国、英国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会
办理具体事宜的公告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NBHX Trim GmbH(以下称“NBHX Trim”)是宁波华翔在德国的全资孙公司,NBHX AUTOMOTIVE SYSTEM GMBH(以下称“NBHX AUTOMOTIVE”)是其全资控股母公司,宁波华翔为上述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金额为8000万欧元的担保合同即将到期,为保证该笔担保项下借款能够顺利过渡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继续为NBHX Trim 和NBHX AUTOMOTIVE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000万欧元,担保期限2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担保事宜。若本次担保额度用满,公司累计对NBHX AUTOMOTIVE和NBHX Trim提供担保4,000万欧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11%(欧元以1:8.025折算)。
2、Lawrence Automotive Interiors (VMC) Limited(以下称“VMC”)和Northern Automotive Systems Limited(以下称“NAS”)是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的英国全资子公司,宁波华翔为上述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金额为2000万英镑的担保合同即将于6月到期,为保证VMC、 NAS企业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为其向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上述额度为1,500万英镑,担保期限为2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担保事宜。从本次担保额度生效之日起,上一笔2,000万英镑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履行完毕并不再执行。若本次担保额度用满,公司累计对VMC和NAS提供担保1,500万英镑,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9%(英镑以1:8.8903折算)。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NBHX Trim GmbH 和NBHX AUTOMOTIVE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2、 VMC和NAS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前未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新增担保合同。公司将根据被担保人实际需求情况,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宁波华翔为NBHX Trim和NBHX AUTOMOTIVE以及宁波劳伦斯全资子公司VMC 、NAS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暂行办法》的规定。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孙公司,因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认为上述担保是基于被担保人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本公司为NBHX Trim和NBHX AUTOMOTIVE以及宁波劳伦斯全资子公司VMC、NAS提供担保。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NBHX Trim&NBHX AUTOMOTIVE资产负债率为127.07%,NAS&VMC的资产负债率为166.47%。本次宁波华翔为NBHX Trim 和NBHX AUTOMOTIVE担保的4000万欧元,VMC、NAS担保的2000万英镑,合计没超过宁波华翔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连续12个月内本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总资产的50%,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孙公司担保金额为84,980.6万元,在上述担保合同下,发生的借款金额累计为35,064.4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另外第三方提供任何对外担保。因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只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4,980.6万元, 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23%。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另外第三方提供任何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31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 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ir.p5w.net/c/002048.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孙岩先生、财务总监徐勇先生、董事会秘书韩铭扬先生、独立董事杨少杰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5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24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00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180,164股,募集资金总额204,382.8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96.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201,086.2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19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526号”《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项目节余资金共计1,718.15万元(包含利息451.6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承诺投资额的1.52%。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及节余情况
(1)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承诺投资已实施完毕并于2018年8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为118.78万元。
(2)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下转D3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