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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关系

生产关系 

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它是生产方式的社会形式。又称社会生产关系、经济关系。生产关系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产关系概念是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标志历史唯物主义形式的基本概念 。他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第一次使用生产关系概念。生产关系在生产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性质和具体表现形式。人类历史上从低级到高级依次经历原始共产主义的、奴隶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和共产主义的5种生产关系。作为共产主义生产关系低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生产关系,具有巨大的优越性,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它将逐渐成长为“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概念在历史唯物主义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所决定、不依人们的意识为转移的物质的社会关系,它决定着思想的社会关系,即通过人们的意识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中国理论界对生产关系包括的内容存在不同看法。
  生产关系有两种基本类型:一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一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
  

生产关系的主要内容: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和产品分配方式三项内容。
第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指的是生产资料归谁占有、由谁支配的问题。这不是人对物的关系,而是在人对物的关系上表现出来的人和人的社会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具体体现为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等不同形式,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生产资料的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都以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为转移。
第二、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这就是人们在生产中互相交换其活动的关系。这种交换活动的关系,是由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决定的。在不同的生产关系中,交换的情形是不一样的。例如,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资本家扮演生产活动组织者的角色,而工人则出卖劳动力,直接参加生产劳动。这也是一种活动交换,但这种活动的交换是由私有制决定的剥削与被剥削、统治与服从的关系。劳动分工在任何社会中都存在,都有交换活动。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是公有财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在生产的组织者、领导者和生产者之间,在工业劳动者和农业劳动者之间,在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之间,在各部门、各工厂、企业的劳动者之间,他们的活动交换是分工协作,由此结成了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
第三、产品的分配关系,可以分为总产品的分配、收入的分配和个人消费品的分配三个层次。总产品是指全部生产物;总产品扣除用来补偿已消耗的生产资料部分,就构成收入;收入中再除掉用来扩大再生产和公共消费的部分,即是用于个人消费的产品。分配关系是由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决定的,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也要通过分配关系得以体现。

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产品的分配关系这三项内容既不是互相孤立的,也不是彼此平行、不分主次的,而是互相制约、互相影响的,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起着决定作用,是整个生产关系的基础。

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在生产关系体系中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整个生产关系的性质。与历史上依次经历的五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相适应,有五种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它们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包括原始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和共产主义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另一类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包括奴隶制的生产关系,封建制的生产关系和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除去这两种类型的生产关系之外,还有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小生产的生产关系。它不能成为独立形态的生产关系,而是依附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

第二,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在以采摘和渔猎为生的原始时代,氏族成员共同占有劳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人与人之间是互助合作的关系。在奴隶制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中,奴隶主不仅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而且占有奴隶本身,奴隶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会说话的工具”。奴隶对奴隶主具有“全人身依附关系”,没有任何自由,奴隶主可以打骂、买卖、屠杀奴隶。在封建制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下,封建主占有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农奴或农民只占有简单的生产工具,用自己的生产工具在封建主的土地上劳动,对封建主是一种“半人身依附关系”。 在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下,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工人只占有自己的劳动力,他们所拥有的自由只是表现在决定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哪一个资本家的自由,但没有不出卖劳动力的自由。所以,资本家与工人的关系使“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中,由于劳动者平等地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因而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是平等互助的关系。

第三,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产品的分配方式。生产和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对产品的分配方式起决定作用。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不同,产品的分配方式也就不同。在原始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形式下,由于社会成员平等占有生产资料并共同劳动,因而平均分配劳动产品,没有一部分人无偿占有另一部分人劳动的现象;在奴隶制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形式下,奴隶劳动的产品全部归奴隶主,然后奴隶主从中拿出一小部分维持奴隶的生命;在封建制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形式下,农奴或农民以贡赋或地租的形式,把劳动产品交给农奴主或地主,自己只能留下收获物的一小部分;在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形式下,资本家获得利润,即以利润的形式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工人只能获得维持其生活的工资。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下,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共产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下,将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显而易见,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从根本上规定着产品的分配方式。

生产关系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它决定着思想关系和其他一切社会关系。但从历史上看,一种生产关系往往可以在三种社会形态中分别以萌芽状态、成熟状态和残余状态而存在。如:封建制度在奴隶社会萌芽、在封建社会成熟、在资本主义社会衰败。某一社会形态中,往往又存在多种相互作用着的生产关系。但各种生产关系并不是占有同样的地位,起着同样的作用,其中必有一种生产关系占居统治地位,起着主导的作用,由此决定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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