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对象与缴存对象一致、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实行存贷结合、先存后贷、贷款担保。房公积金贷款重点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自住住房,禁止向购买别墅等豪华住宅和非住宅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下称受委托银行)办理。管理中心应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管理中心承担。
雅安公积金查询
网上查询
雅安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yaszfgjjzx.gov.cn/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电话查询
服务热线查询电话:12329
雅安住房公积金咨询电话:0835-2632532
服务时间:人工服务电话:工作日 9:00—17:00; 自动语音服务:24小时
查询项目: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等。
联名卡查询
查询范围:
公积金缴存余额,明细查询
公积金贷款余额、贷款还款明细查询
雅安公积金管理中心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使用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是:编制、执行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使用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和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任命管理部和科室负责人,确定管理部和各科室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对管理部的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承办市政府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事项;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中心下辖6县2区,下设市本级和8个管理部,内设5个科室,中心性质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青衣江路东段300号附1号
电话:0835-8511191
雅安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已签定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文件。
3.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县(区)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县(区)及以上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首付购房款或已支付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房款须达到“中心”或委贷银行所规定的最低比例以上。
6.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申请人实际年龄加贷款期限最长原则上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贷款材料-现房:
1.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包括未成年子女)、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2.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人)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申请人、配偶(或共有人)及未满18岁子女在购房所在地房屋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人)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购房合同、房屋预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首付款不动产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7. 若申请人非本市缴存公积金,需所属公积金管理中心(省内)出具的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卖方出具合作银行放款账号;
9.在审批过程中提供:房产证和土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正式的房屋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贷款材料-期房:
1.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包括未成年子女)、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2.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人)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申请人、配偶(或共有人)及未满18岁子女在购房所在地房屋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人)银行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首付款不动产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7.若申请人非本市缴存公积金,需所属公积金管理中心(省内)出具的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