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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向符合条件公积金中心规定条件的职工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准利率一般比商业住房贷款的基准利率低。

黔东南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县级事业(参公)单位,主要负责黔东南州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与运作。对全州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中心履行的职责如下:

(一)编制、执行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具体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编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审批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七)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八)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

(九)对未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进行行政执法、监察。

(十)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负责州级房改资金管理,继续完成州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办理州级职工的土地收益金缴交、房改房《上市证》的办理和职工住房存量补贴的兑现工作。

黔东南公积金贷款条件

经济适用房贷款办理

1、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原件

2、预告登记证原件

3、购房首付款收据及银行或现金进账单原件

4、信用报告(夫妻双方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

5、身份证、户口本(夫妻双方)

6、婚姻证明(申请人贷款时无配偶的,需作无婚姻登记记录承诺书)

二手房贷款资格审查办理

办理流程:职工预申请或在办妥二手房交易手续一个月内提供要件材料→当地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资格审查受理→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办理要件:

1、不动产发票原件

2、契税发票原件

3、房产证原件

4、双方契约买卖合同原件

5、信用报告原件(夫妻双方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

6、身份证、户口本(夫妻双方)

7、婚姻证明(申请人贷款时无配偶的,需作无婚姻登记记录承诺书)

自建房贷款办理

1、国有土地证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4、施工合同原件、房产证原件

5、信用报告(夫妻双方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

6、身份证、户口本(夫妻双方)

7、婚姻证明(申请人贷款时无配偶的,需作无婚姻登记记录承诺书)

8、具有资质的评估部门出具房屋评估报告

置换贷款办理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当地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资格审查受理→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办理 抵押登记变更手续→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办理要件:

1、房产证原件

2、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合同原件

3、银行贷款余额查询单原件(加盖银行业务章)

4、信用报告原件(夫妻双方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

5、身份证、户口本(夫妻双方)

6、婚姻证明(申请人贷款时无配偶的,需作无婚姻登记记录承诺书)

7、选择垫资或自筹资金模式置换贷款个人申请书

异地贷款办理要件

州内户籍在外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到州内购房贷款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资格审查受理→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返还缴存证明回执到缴存地中心

1、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申请人持《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到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信贷科核实确认

3、申请人持《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核实确认书》到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

办理要件:

1、《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核实确认书》

2、购房合同原件、商品房备案登记表原件、预告登记证原件、购房首付款收据及银行或现金进账单原件

3、信用报告(夫妻双方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

4、身份证、户口本(夫妻双方)

5、婚姻证明(申请人贷款时无配偶的,需作无婚姻登记记录承诺书)

州内缴存职工到州外购房贷款流程

申请人到公积金缴存地申请→缴存地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传真州中心信贷科备案→州中心信贷科对《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审核加盖州中心公章返给申请人→申请人到购房地申请→贷款发放后申请人将回执返回公积金缴存地→缴存地向州中心信贷科反馈信息

办理要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黔东南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1-5年(含5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33%

2.贷款5-30年(含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3.87%

(贷款利息按国家现有贷款利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