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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茂名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于1999年6月正式成立并独立运作的、直属市人民政府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对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实行授权管理;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茂名公积金贷款查询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0668-12329

人工服务电话:0668-3338777

查询时间: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查询项目: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

网点查询

查询范围:

公积金缴存余额,明细查询。

公积金贷款余额、贷款还款明细查询。

查询银行:

本市范围内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短信查询

服务内容:

公共信息服务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业务通告等,个性化服务包括账户变动通知、业务办理进度及结果告知等。

收费标准:

免费。12329短信是面向社会公众的非紧急类公益服务短信,专门用于住房公积金工作和服务,不向社会公众收取信息费用。

茂名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商品房;

2、买二手住房;

3、建房;

4、职工大修住房;

5、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6、组合贷款;

7、偿还商业住房按揭贷款;

8、职工租房;

9、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身份证;

2、公积金存折;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材料:

一手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密码 ;

3、首付款发票(首付20%以上);

4、婚姻状况证明

房屋类:

一、购买商品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密码 ;

3、首付款发票(首付20%以上);

4、婚姻状况证明

5、身份证;

6、公积金存折;

二、买二手住房

1、婚姻状况证明 ;

2、房产买卖合同 ;

3、契税完税凭证 ;

4、已办理过户的房产证;

5、销售不动产发票

6、身份证;

7、公积金存折;

三、自建住房

1、身份证 ;

2、公积金存折;

3、婚姻状况证明(见备注7) ;

4 、土地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建办选址意见书);

6、报建工程总量一半以上的房屋相片;

7、建筑材料单据;

8、如属农建,提供农村户口本或夫妻无房产证明

四、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身份证 ;

2、公积金存折

五、组合贷款

1、身份证 ;

2、公积金存折;

3、组合贷款合同;

4、还贷存折(打印最新记录且存折账号与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账号一致),无还贷存折的,提供还贷款证明或还贷款流水(由贷款银行出具并盖章)

六、偿还商业住房按揭贷款

1、身份证;

2、公积金存折;

3、婚姻状况证明(见备注7);

4 、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5、贷款合同;

6、还贷存折(打印最新记录且存折账号与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账号一致),无还贷存折的,提供还贷款证明或还贷款流水(由贷款银行出具并盖章)

七、职工大修住房

1、身份证;

2、公积金存折;

3、婚姻状况证明(见备注7);

4、申请书(家居单位意见);

5、房产证;

6、房屋损毁相片

八、职工租房

1、身份证;

2、公积金存折;

3、婚姻状况证明(见备注7);

4、夫妻无房产证明;

5、房屋租赁合同

九、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1、身份证 ;

2、公积金存折 ;

3、婚姻状况证明(见备注7);

4、房地产权证 ;

5、加装电梯协议;

6、申请人缴交分摊费用的票据和银行缴款单据;

7、建设中电梯照片

非房屋类:

一、退(离)休

1、身份证;

2、公积金存折;

3、退(离)休证

二、下岗职工(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

1、身份证;

2、公积金存折;

3、下岗证或失业证

三、破产企业职工连续失业两年

1、身份证;

2、公积金存折;

3、下岗证或失业证

四、出境定居

1、身份证;

2、公积金存折;

3、户口注销证明;

4、护照(或批准出境定居相关文件)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身份证(提取人及公积金所有人);

2、公积金存折 ;

3、关系证明;

4、死亡证(或火化证)

六、农村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失业职工

1、身份证;

2、公积金存折;

3、户口本(户口迁移证);

4、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七、调离本市

1、身份证;

2、公积金存折;

3、非本市户口(或户口迁移证);

4、调出证明

八、重大疾病

1、身份证 ;

2、公积金存折 ;

3、婚姻状况证明(见备注7);

4、本人申请书(单位家加具意见);

5、县级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6、住院发票(或经社保核报后单据);

7、申请人与患者关系证明

九、经济困难职工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全日制普通大学:

1、身份证;

2、公积金存折 ;

3、本人申请书(单位加具意见);

4、关系证明;

5、单亲家庭、一方失业或一方为农村户籍证明 ;

6、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

7、入学须知或缴费单据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

步骤二:

提交材料: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及单位出具的《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到市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步骤三:

等通知:市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步骤四:

办理提取: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居民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市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的《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商品房:以合同价格为上限(多人共同购房的以所有权比例为各方提取比例)

2、买二手住房:以契税完税计税金额为上限(多人共同购房的以所有权比例为各方提取比例)

3、自建住房:以144平方计算(每平方2000元)

4、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双方累计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提取额和已还贷本息之和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五)职工下岗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

(六)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七)职工遇到下列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患有医疗机构确定的重大疾病;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

3、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接受社会救济或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

5、经济困难的职工,其子女考取国家、省(自治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录取计划内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无力供其就学的;

6、其他符合规定的突发事件。

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时间间隔:

(1)部分提取: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全额提取:一次性提取。

到账时间:3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