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还信用卡”涉欺诈 2500元手续费骗11.2万元
3名男子找人帮忙“代还信用卡”,付出手续费2500元,待帮忙者还款后迅速取现,骗得11.2万元。记者昨悉,3名男子均被法院判决犯诈骗罪。
2015年5月11日晚,向某拿着一张已透支3万元的信用卡,让经营“代还信用卡”的周某,代还信用卡欠款3万元,并支付手续费300元,并将信用卡、密码和电话号码留给周某,承诺周某次日可用该卡在POS机上“虚假交易”,刷卡套现3万元收回代还款。当天22时许,周某给向某的信用卡转账3万元。向某收到短信后,通过网络平台用该卡虚假交易套现3万元,导致周某次日因该卡余额不足不能套现。
去年7月4日,张某、邱某、向某3人又以相同手段作案两起。3名男子落网后,均被判处犯诈骗罪,向某获刑3年处罚金2万,邱某获刑3年处罚金2万,张某获刑2年缓刑3年处罚金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