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大家都知道,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可以保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工作时遭遇工伤而可以获得一定赔偿的保险,那么工伤保险赔偿具体包括哪些项目?工伤保险项目赔偿是怎样的标准?接下来小编以张家口为例,收集了一下最新张家口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内容。
工伤保险小编从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我省部署,我市对2015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新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大大保障了工伤人员的切身利益,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1、张家口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
一级伤残260元,二级伤残240元,三级伤残220元,四级伤残200元。用工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级伤残职工津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五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6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统一调整到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2、张家口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二: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生活护理费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确定,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3、张家口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三: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待遇
据了解,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费用,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原渠道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由工伤人员现所在单位支付。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张家口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介绍,仅供大家参考,具体内容以张家口社保局官网公布的为准哦!欲知更多社保知识、信用卡知识请关注卡宝宝网哦!卡宝宝网同时为您提供更多社保资讯以及更多银行信用卡的优惠信息、信用卡指南、信用卡攻略,让您更好地了解社保以及更好地使用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