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一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 还清欠款仍获刑
因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1万多元,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拒不还款。记者28日从周村区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终为自己的不诚信还款行为付出代价,因犯信用卡诈骗罪,日前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2011年3月,王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申请办理了信用卡,后陆续透支12650元。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向其催收还款,王某均称资金紧张无力还款。无奈,银行便向公安机关报案。2015年11月17日,王某因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市公安局周村分局刑事拘留,直到此时王某与其家人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遂多方筹钱将信用卡本息最终还清。2016年4月22日,周村区检察院指控王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向周村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王某被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视为自动投案,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因王某已归还所欠款本息,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据此依法判决王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