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合肥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调高
生育险政策的执行,是为保障女性职员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也是国家社会给女性职员的一种关爱。因此国家规定单位必须给女性买生育险。那么大家是否了解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比如合肥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是多少?接下来请继续关注小编对合肥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调高方面的内容介绍吧!
1、合肥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调高介绍一:
根据《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33号)最新规定,调整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2015年5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企业的缴费费率由0.8%调整为1.0%,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缴费费率仍为0.4%。其他用人单位可选择1%或0.4%费率。
2、合肥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调高介绍二:
注:参保人的社保费欠费或停保的,不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当月暂停缴费人员,不属于在职职工状态即当月津贴停发。依据社会保险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生育后劳动合同应顺延到哺乳期结束。用人单位解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要求解除的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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