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公积金贷款
凡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乐山公积金贷款政策
新版《贷款细则》还新增了对“贷款成数”的定义:首套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二成;首套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不低于三成;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50%。借款人的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房屋总价值的最高贷款额度和核算出的借款人可贷额度。
此外,为堵塞利用在乐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外一次性付款购房难以及时核实的漏洞,杜绝一些中介机构与个别职工联手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新版《提取细则》明确了停止受理在异地(指在乐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外)一次性付款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提取范围增加时间与额度加以明确
根据《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的规定,新版《提取细则》中,公积金提取范围得以增加:(一)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房支付首付款的;(二)非配偶缴存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自住住房的;(三)缴存人及配偶或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并致使当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市级劳动部门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四)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实施棚户区改造中,涉及拆迁改造住房时需补缴房款的,可申请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六)对在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一次性付款购房后申请支取公积金的,实行先收件,审核产权信息属实后再通知申请人办理支取。
同时,提取时间与额度加以明确:贷款满一年后支取的,一年支取一次或两年内支取一次;同一套住房,如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就不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有非销户支取的,提取金额最小为百位数。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提取细则》规定,凡以提前部分归还贷款的名义支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后,在两个月内没有归还贷款的,今后该套住房的剩余贷款本息一律不予办理支取。
加大便民力度 精简办理手续
对于长期租房的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相比过去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其中,未婚职工每年最高可提取5400元,已婚职工每年最高可提取10800元。
为解决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新版《提取细则》指出,要大力开展“委托扣款还贷”业务,尽量使职工少跑路、少签字、少盖章、少手续。
根据新办法和实际情况,支取住房公积金付首付的手续为:由开发商出具购房应付首付款手续,并提供在房管部门办了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对查实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的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除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外,还将取消该职工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会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有关单位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乐山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是住房的产权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付贷款的能力;
(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六)具有购买住房的备案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七)具有规定的最低首付自有资金;
(八)同意用拟购买的住房按公积金中心要求办理抵押。
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一)拟购商品房必须是与公积金中心签约的项目合作楼盘;
(二)房屋产权人如有除借款人夫妻双方以外的其他共有人,须有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函并办理公证方能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以借款人所占房价份额核算。
(三)房屋共有人中如有未成年子女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四)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的地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正常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其账户性质为“正常”,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除上述规定外,另需提供:
1、申请人需提供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处)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出具的时效性,限定在办理贷款申请时的三月之内。
2、申请人须有担保人提供的书面担保。担保人必须是乐山本地固定户口(提供原件,收复印件),在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提供原件,收复印件)、担保书;
3、申请人须提供收入证明。
四、职工公积金帐户已封存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计算可贷额度;账户启封并重新按月连续足额缴存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乐山公积金贷款额度
借款人可贷额度的最高限额:首套房为购房总金额的80%,并不得超过借款人可贷额度或人民币35万元;二套房借款人可贷额度的最高限额:为购房总金额的70%,并不得超过借款人可贷额度或人民币35万元;贷款利率为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标准利率的1.1倍。
借款人可贷额度核算公式:借款人和配偶个人帐户内公积金本息余额×倍数+借款人和配偶个人公积金月缴存数额之和×2×系数×贷款期限(月)。
倍数和系数由“中心”拟定,在乐山公积金网站上公布。当前执行的倍数为3,系数均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