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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存在很大区别,即不能单纯的依据房产评估值来计算贷款额,需要根据借款人收入、缴存额和缴存比例来计算,且不能超出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

三明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1994年成立,为财政核拨经费管理的事业单位,直属市人民政府(目前挂靠市财政局代管)。中心内设5个科室和11个县(市、区)管理部,核定事业编制63人,现有正式职工63人,聘用派遣人员22人。
中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

三明公积金贷款额度


商转公贷款额度(取1至4项最低值且取千元以上整数):
1、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2、原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须扣除支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的金额);
3、借款人及其共有权人离、退休年龄内所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总价款×(1-最低要求的首付比例),房屋使用年限加贷款期限超过三十年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原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所购住房的总价款参照我市关于二手房价格的相关规定。
一、首次或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均按20%执行。
二、全市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35万元。

三明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三明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所在单位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借款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至今(住房公积金已封存的,启封并重新连续缴存六个月后,其封存前的缴存期限可视同连续缴存期限累计计算)。借款人及房产共有权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限均满足上述条件的,可按双职工认定;
3、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5、借款人购买的是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
6、借款人在2003年1月1日之后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仅办理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