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具有福利性、互助性的特点。其好处:(一)具备条件时可提取;(二)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三)缴交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四)可增加个人积累,退休时连本带息一次性退还。
伊春公积金查询
网上查询
伊春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gjj.yc.gov.cn/personal_searchnew.jsp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网点查询
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伊春公积金管理中心
伊春市于1994年开始推广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当时业务委托银行负责。1997年9月成立“伊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隶属于伊春市财政局。2002年1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文件要求,从市财政局独立出来成立“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为隶属于伊春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目前,中心内设资金信贷、资金归集、缴交、会计、基层管理、综合、监察七个科室,下设铁力、嘉荫、南岔、西林、带岭五个管理部,共有在编职工51人。中心于2007年7月成立党组,党员达29人。
地址:伊春市伊春区新兴西路230号
伊春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15%以上)的
房屋类提取材料:
一、购新建商品住房的
提供:一年以内的《购房合同》原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公积金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夫妻为同一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二、购二手住房的
提供:一年以内《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公积金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夫妻为同一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提供:一年以内土地、规划、建设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偿还购住房贷款本息的:
1、提前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提供:中心信贷科出具的《房产抵押注销登记审批表》原件和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清贷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公积金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夫妻为同一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2、偿还商业银行购住房贷款本息的:
①按月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供: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合同》原件、《个人贷款支付凭证》和银行近期《还款明细》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公积金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夫妻为同一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②提前清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供: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个人贷款支付凭证》原件、提前还清贷款《凭证》和《贷款结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公积金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夫妻为同一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15%以上)
提供:地税部门《租金完税证明》、《房屋租赁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中心根据支取凭证金额开具转账支票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